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延安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年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和《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解决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精准,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加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四水统筹”,抓好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逐步实现河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目标,为美丽延安增添底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分区管控,精准发力。统筹流域边界和行政区边界,细化控制单元,将重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难度较大的国控、省控和市控断面控制单元列为优先控制单元,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和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制定“一断一策”水体达标方案并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质量导向,系统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以水质达标为出发点系统谋划各项工作,统筹地表与地下、陆域与水域、城市与农村、点源与非点源、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突出生态流量保障和自然生态修复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协同作用,将是否达到水质目标作为判断各项工作成效的标准。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整体推进,增强各项措施、各类水体防治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防止顾此失彼;坚持重点突破,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水体强化攻坚,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

——落实责任,全民共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要求,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水环境质量改善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和专项督察,落实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与激励引导,促进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水污染防治工作,构建全民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提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国控、省控断面和17个县(市、区)界出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到100%,持续保持全市无黑臭水体,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流域水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雨污合流区域。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省级工业集聚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全市、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25%、15%以上。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地225.3万亩,森林生态明显增效,碳汇能力显著提升。具体目标见表1、2、3、4。

表1:延安市国控、省控、出境断面水质目标.docx

表2:各县(市、区)水质指数目标.docx

表3:生态基流目标.docx

表4:林业生态建设目标.docx

二、工作措施

(一)提升生活污水管理水平和能力。污水处理设施存量提质增效,增量优化布局,完善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强化运行监管,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效能,推进设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运维。2023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制定“一县一策”,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县、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行业监管部门,实现归口管理、统一调度。县(市、区)要按照“一县一企”的思路,积极探索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以特许经营或委托运营等方式将污水处理设施整体交由一家专业化公司运行,实现“厂+网+站”打捆运营,通过提高运营的集约化程度,克服乡镇污水处理站“小、散、乱”弊端,降低运行成本、减轻政府支出压力,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于县级污水处理厂已经实现市场化的行政区域,在整体打捆实施政府招标采购时,负责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社会资本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各县(市、区)必须将县城、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持续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22年底完成污水管网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分年度整治方案,逐步完成污水管网错漏混接整治。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升城镇污水收集率。以城郊结合部、老旧街道、山体沟道等薄弱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片区分阶段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逐步完成截流闸取缔或智能化改造。通过智能化改造采用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模式,实现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或干净雨水直流入河。〔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匹配与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加强散户养殖治理,推进生态养殖,加强屠宰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2025年,各县(市、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提升废旧农膜、反光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各县(市、区)农膜、反光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果枝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各县(市、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不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2025年前,根据流域地理条件和农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靠近城镇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人口集聚、沿河形成径流的村庄,采取管网收集、集中处理方式;居住分散、塬面居住且未形成径流的村庄,采用土地消纳、农田利用或分散型(单户、联户)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提升工业企业水环境问题治理。严格工业企业取用水管理,石化化工、煤炭、电厂、石油开采等工业企业应优先使用再生水,提高市政再生水利用比例。加强监管执法,杜绝工业企业偷排漏排,重点加强涉水涉危及煤炭等运输车辆全过程监管,杜绝各类偷排漏排违法行为。规范油煤气开采废水治理,石油采出水全部处理达标同层回注,不得外排,加强矿井水循环利用,煤矿雨水和洗选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严禁外排。黄陵、子长、富县等煤炭企业较为集中的县(市、区)矿井水外排需达到水功能区划相关要求。加强延安炼油厂、延安石化厂、永坪炼油厂等石化化工行业废水治理和循环利用,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以上。加强涉水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企业驻地或大型站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5%以上。对矿区矿井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推动洗煤厂、煤化工燃煤电厂废水零排放,推动煤化工工艺提升,适时开展煤炭行业疏干水再生水利用试点工作。加强制药、卷烟制造、酿酒、饮料制造、农副食品加工、医疗机构等涉水行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积极开展再生水循环利用。统筹再生水生产、调配、利用各环节,搭建再生水生产、输配、利用链条,完善再生水输配管网和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泵站和取水口。探索再生水利用价格体系,将再生水作为城区环卫抑尘作业洒水、园林绿化、建筑工地施工、城市杂用等用水的重要来源,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实施再生水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压力。加快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工业企业必须优先使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将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进一步提高利用率。将再生水用于河湖生态补水,保障生态流量。〔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重点强化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坚持开源和节流并举,综合考虑内部挖潜与调度运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取用水管理,保证居民饮用水的前提下保障生态流量。完善王瑶、红庄、马家沟、安沟、烟雾沟、岳屯、雨岔、莲花池大申号、拓家河、中山川、红石峁、黄河引水南河、刘庄、木头沟、郑家河、南沟门、尧门沟等重点水库生态流量泄放监控设施,加强各流域生态流量管理,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确定国控断面生态基流目标,延河流域朱家沟、寺滩、龙安和王瑶水库出水口断面生态基流目标分别为0.40 m3/s、0.70 m3/s、0.10 m3/s和0.10 m3/s;北洛河流域白石咀、沟门村、下桃水电站断面生态基流目标分别为0.03 m3/s、0.90 m3/s和3.00 m3/s;清涧河流域中山川水库大坝、杨家畔村断面生态基流目标分别为0.02 m3/s、0.40 m3/s;仕望河昝家山断面生态基流目标为0.22 m3/s;云岩河秀西断面生态基流目标为0.10 m3/s;葫芦河南沟门断面生态基流目标为0.40m3/s;沮河户村断面生态基流目标为0.33 m3/s;黄河壶口断面生态基流目标为100.00 m3/s。2022年底前,完成城市骨干排涝河道、重点调蓄湖库及滞涝区治理,重点加强淤泥坝蓄水排查整治,减少对河流生态流量的影响。严格加强河道取用水管理,严禁超采地下水,提高用水效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河湖缓冲带等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实施岸线整治、水生植被恢复、沟道边坡生态修复,重建流域的自然生态廊道空间,减少水土流失。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保障湿地资源永续利用。清涧河等流域以减少入黄泥沙为目标,积极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葫芦河加强上游两岸绿林网络建设,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石堡川开展河道疏浚整治,提升防汛排洪能力。逐步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基本建立水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加强重点湖库富营养化预警及防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云岩河、石堡川河等流域统筹好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开展示范引领,打造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提升,实现生态功能永续利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环境产品。黄龙县发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等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黄龙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效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努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效,定期排查,及时整治,推进不达标水源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加快推进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完成“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拉网、边界标识标牌设立。按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水水质及用户龙头水水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优化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预警监测,合理布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水污染预警预报、精准溯源。加强水环境治理智慧监控平台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提升水环境质量综合监管能力。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污水处理设施、涉水企业开展检查、监测,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各流域内沿河汽车修理门市、洗车门店、餐饮等行业执法监管,严禁污水直排入河。云岩河宝塔区入宜川县境内自动监测站增加石油类监测指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工作要点,以截污治污为重点,逐步完成问题排污口分类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继续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持续加强北部白于山区绿化治理,做好东部黄河沿岸防护林提质增效,全面推进南部天然林生态修复区森林提质增效,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以延安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县城为重点,辐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镇,实施森林植被恢复、重点区域绿化、“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等人居环境改造美化工程。〔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重点问题。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市、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长期坚持、确保实效。市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做好任务分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与效果评估,构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大格局。

(二)突出四水统筹,深化协同共治。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结合“一断一策”达标方案、延安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点等规划要求,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统筹推进北洛河、延河、清涧河、云岩河、仕望河、沮河、葫芦河、石堡川河及黄河干流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市城管执法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区域实际的污水处理厂(站)“一县一策”运营管理模式,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市水务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节水用水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各县(市、区)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市林业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加强白于山区绿化治理,重点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全面推进南部天然林生态修复区提质增效,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和森林碳汇能力。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统筹运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项债等多种资金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县(市、区)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本级政府生态环境领域支出责任得到落实,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切实保障资金需求。市级财政部门要督促各县(市、区)将年度污水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各县(市、区)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提早规划储备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紧密结合,积极布局谋划 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结合区域实际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采用生态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绿色奖补、贴息等财政支出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生态环保投入。充分借助国资企业力量,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参与,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关系。

(四)严格考核追责,强化执法督察。将重点任务项目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各部门不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建立成效考核机制,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大工程实施进度等内容进行考核,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以及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落实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责任制执行不到位、任务工程完成严重滞后、水生态环境质量达不到改善要求甚至恶化的地区,根据《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情形》《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问责工作程序》等文件要求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流域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从严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流域环境违法、生态破坏、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加大对排污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强化排污者责任,推动现有废水直排企业污水实现集中处理、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排水水质达到地表水水质功能要求。建立完善流域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执法协作机制。

(五)加强科技支撑,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环保科技投入,提升完善延安市环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大力推动水生态环境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实现生态补偿、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污染物通量分析、水环境承载力评价、风险预警、快速溯源为一体的管理业务化运行。鼓励在不稳定达标河段、重要支流汇入处加密布设水质微型监测站。以大数据为支撑持续优化调整碧水保卫战战略部署和技术路线,提高重点工程实施质量。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第三方市场培育,创新环境治理服务模式,逐步扩大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运维托管和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提高环境治理和环境监测装备技术水平,积极培育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加大环保科技创新力度,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应用和推广各类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全面提升装备水平,推进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全覆盖,推动环境行政处罚全链条电子化管理。完善培训体系,加强人员培训与再教育。注重实战练兵,打造生态环境保护主力军。

(六)加强信息公开,完善监督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国控、省控、出境断面水质状况、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工程建设进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重点企业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引导群众建言献策,畅通多种举报渠道、设置举报奖励。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资源,加大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法,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引导作用,加强科学普及、舆论监督和技术推广。积极宣传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曝光环境违法、环境污染等各类现象,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形成节约资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碧水保卫战的良好氛围。

附件:1.延安市延河流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拟建重点项目表.docx

          2.延安市北洛河流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拟建重点项目表.docx

          3.延安市清涧河流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拟建重点项目表.docx

          4.延安市仕望河流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拟建重点项目表.docx

          5.延安市云岩河流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拟建重点项目表.docx

          6.延安市沮河流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拟建重点项目表.docx

          7.延安市葫芦河流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拟建重点项目表.docx

          8.延安市石堡川流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拟建重点项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