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6〕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2026年度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按时完成年度办理任务,根据《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及市政协相关办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办理工作机制
各承办单位要深刻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实行“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人员落实”的分级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完善工作台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常态化沟通,严格按时限要求有序推进。
二、规范办理流程,切实提升办理质量
(一)签收核对
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目录以《延安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批办单》(附件1)形式交办至各承办单位,同时附人大代表建议内容,政协提案内容登录“延安市政协履职服务平台”下载。
1.人大代表建议:市人大办随后会在“延安市智慧人大服务平台”(http://113.200.184.150/yan/system/login)上传具体建议内容。
2.政协提案:已上传至“延安市政协履职服务平台”(http://113.200.184.139/yaszx-upms/#/yaszx-web/login)。
(二)任务调整
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应结合本单位职能认真核对。如确需调整主办单位或增加协办(分办)单位,须在交办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填写《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执单》(附件2)报送市政府督查室,说明理由与建议。逾期未报视为无调整意见。
(三)办理要求
一是继续坚持“三见面”办理制度。办理前,主动同代表委员联系沟通,了解办理要求和意图;办理中,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回复进展、听取意见;办结后,当面答复并征求满意度。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逐一答复。二是规范答复程序。答复函须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不得以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答复。三是用好协同办理机制。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按职责分别办理并答复;明确有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应当主动协调,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并在1个月内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四是按时限要求及时答复。承办单位应当在签收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答复。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最迟不超过6个月办结答复。闭会期间的建议提案须在3个月内办复。
(四)办理流程
1.承办单位向代表委员答复时,应附《建议提案办复征询意见表》(附件5)。
2.答复后对应在智慧人大或政协履职服务平台上传以下资料:答复函(PDF及WORD版本)、《征询意见表》(PDF版本)。
3.及时提醒代表委员在线反馈意见。
4.办理结束后,将答复函及意见表寄送至代表所在县区人大常委会,并分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五)工作总结
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全面总结,认真梳理经验做法与工作成效,填写相关汇总表,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办理工作总结、《市人大六届六次会议代表建议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6)、《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7)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三、加强跟踪督办,督帮一体推动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全面负责政府系统内建议提案办理督查工作,并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形成联动机制,全程跟踪督办。要聚焦进展迟缓、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实施“以督促帮、督帮一体”的工作模式,协同推动问题解决。对纳入市人大、市政协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应当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办理进度迟缓、工作敷衍应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呼延泽 电话:7099524 13669117435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联系人:郑笑 电话:7095418 18709115666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联系人:岳娟 电话:7093410 15319550001
附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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