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延安城区2023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
1年前

宝塔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延安城区2023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城区2023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延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文件要求,扎实推进2023年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确保延安市7-9月份优良天数同比2022年保持稳定(2022年7-9月优良天数为90天),PM2.5同比2022年有所改善(2022年7-9月平均浓度为17μg/m³),顺利完成本年度空气质量考核指标。

二、专项行动时间

2023年7月1日-9月30日。

三、重点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围绕城区南、城区北和城区东三个区域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污染源开展综合整治。

(一)重点检查对象

城区南管控的黄蒿洼加油站等5个加油站,维也纳酒店等7家1000m2以上餐饮门店,宝塔区城区周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2家建筑工地,中港喷绘(个体)等4家喷涂喷绘门店,延安嘉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商砼站,宝塔区柳林镇春森木门加工店,三狼岔水泥白沙销售等4家物料堆场,烟花爆竹、高排放老旧车、冒黑烟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其他污染排放源。

城区北管控的中油股份石疙瘩加油站等9个加油站,延安祥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汽修店面,延安宾馆等18家1000m2以上餐饮门店,宝塔区枣园街道办延店则村安置房项目建筑工地,延安万帮工贸有限公司等2家商砼站,杜二涛沙场等10家物料堆场,烟花爆竹、高排放老旧车、冒黑烟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其他污染排放源。

城区东管控的延长壳牌常泰路南加油站等3个加油站,根虎烤肉等14家1000m2以上餐饮门店,延安会议中心综合体项目(荣民国宾府+文锦园)等45家建筑工地,延安永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7家喷涂喷绘行业,刘洋沙场等11家物料堆场,延安守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表面涂装,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家砖瓦炉窑,延安市众泰建筑节能推广有限公司等7家橡胶塑料行业,烟花爆竹、高排放老旧车、冒黑烟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其他污染排放源。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加油站: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加油环节、油品质量抽测检查是否规范运行,坚决杜绝油气回收系统闲置现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负责人:何振渊)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刘新光)

2.汽修行业:检查4s店、汽修店废气处理装置是否正常使用,活性炭、过滤棉、顶棉、地棉是否定期更换,台账记录是否完整,露天喷涂作业是否存在,严禁汽修行业废气漏排、超标排放和不规范操作。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负责人:常晓斌)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吕国刚)

3.餐饮油烟:检查酒店餐厅、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设施是否规范安装、是否正常运行(维护)、是否合理启停、台账是否建立完整等,1000m2以上餐饮场所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油烟净化系统闲置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李建军)

配合单位:宝塔区政府(负责人:苏 锋)

4.建筑工地:检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安装扬尘在线检测装置并与信息化平台联网,检查各类工地是否存在架管、露天设施及敞开式喷涂刷漆作业,建筑墙体涂料粉刷工序是否在高温时段作业,胶粘剂和建筑涂料溶剂是否密闭保存,废弃容器是否露天堆放,有效减少扬尘及VOCs污染排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负责人:王鹏飞)

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李建军)

宝塔区政府(负责人:苏 锋)

5.喷涂喷绘:检查广告装潢喷涂门店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室外露天作业,废气处理装置是否安装及正常运行,坚决杜绝废气回收系统闲置和露天作业现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刘新光)

配合单位:宝塔区政府(负责人:苏 锋)

6.商砼站:检查环评手续是否齐全,砂石装卸及堆存是否全封闭,喷淋抑尘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场内道路是否硬化并落实降尘措施,出入车辆是否清洗,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确保物料堆放全密闭、场地道路全硬化、出入车辆全清洗。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负责人:王鹏飞)

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李建军)

7.家具制造行业:检查宝塔区柳林镇春森木门加工店生产车间是否安装废气处理装置并正常使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物料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坚决杜绝油漆喷涂露天作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吕国刚)

配合单位:宝塔区政府(负责人:苏 锋)

8.物料堆场:检查是否采取设置围挡、苫盖等防风抑尘措施。

负责单位:宝塔区政府(负责人:苏 锋)

9.表面涂装:检查涂装行业所使用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中VOCs含量的限值是否满足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要求,物料储存是否密闭,调配、喷涂、烘干等产生VOCs环节是否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废气是否有效收集并处理,检查废气治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排放是否达标、台账记录是否完善。

负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吕国刚)

10.砖瓦炉窑:检查原燃料储存与输送环节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控是否满足技术要求,破碎及制备成型过程是否在封闭厂房中进行并配备除尘设施,检查脱硫脱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放是否达标、台账记录是否完善。

负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吕国刚)

11.橡胶塑料:检查VOCs原辅材料台账记录是否完整,是否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和输送环节是否密闭,热熔、注塑、烘干等工艺环节是否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是否配置废气收集及处理装置,检查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放是否达标。

负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吕国刚)

12.烟花爆竹:检查城区内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违法销售、燃放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负责人:陈卫星)

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李建军)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刘新光)

13.重点车辆:检查重中型柴油货车、冒黑烟车辆、农用车和低速货车是否驶入城区限行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此类车辆进入城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负责人:陈卫星)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吕国刚)

14.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存在尾气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禁止排放不达标非道路机械进场作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吕国刚)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负责人:王鹏飞)

市公安局(负责人:陈卫星)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宝塔区政府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战场作用,切实担负起大气治理属地管理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各项治理措施有效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按照城北、城南和城东区域划分,落实专门力量,不折不扣完成各自目标任务,切实扭转当前环境空气质量被动局面。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市生态环境局要紧盯全市夏季空气质量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前研判空气质量变化形势,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联合专家团队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帮扶指导,精准分析大气污染成因,结合气象数据,提出科学治污措施。

三是从严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市政府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定期督导本次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检查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市生态环境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每半月调度一次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各相关部门单位每半月要报送一次工作进展(联系人:市大气办马凤博,电话:18220573902,邮箱:610863667@qq.com),对于本次专项行动中整改不力、屡改屡犯的违法排污主体,要坚决查处,并予以曝光;市政府督查室对本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履职不力的单位,将严格按照《延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移交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

1.城区南主要大气污染源清单.docx

2.城区北主要大气污染源清单.docx

3.城区东主要大气污染源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