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银行:
为落实好陕西省“养老贷”风险补偿政策,加大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助力我省养老领域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养老领域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养老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金〔2026〕32号)相关要求,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联合开展“养老贷”合作银行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银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异地城商行在陕设立的一级分行,以及陕西省内依法设立的地方法人银行总行。
2.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事项。
(二)择优条件
1.针对养老领域,积极创新产品及服务,服务养老领域企业数量大、贷款投放多、融资利率低的金融机构。
2.在金融机构支持养老产业发展“千亿行动”行动、养老产业政银企对接常态化活动、“践行金融为民,护航银龄生活”活动中,下沉服务,聚焦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产业企业、银发经济产业园区等养老领域市场主体,表现突出的银行机构。
二、申报资料清单
(一)“养老贷”合作银行申报表(附件1)。
(二)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情况、养老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现有支持养老领域企业融资工作举措、“养老贷”业务服务方案(为承接“养老贷”业务建立相应机制、开发相关产品、优化审批流程、授信额度、贷款利率、服务时效、激励机制、统计报送机制等)。
(三)承诺书(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各机构申报材料纸质版按顺序制作目录后胶装成册,一式4份,加盖公章(各项资料分别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于2026年11月2日之前送至省民政厅养老产业处(西安市西新街1号东院省民政厅办公楼三楼227室)。同时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后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17629012488@163.com。
(二)按照“自愿申报、公正公平、择优选定”的原则,由省民政厅同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审核确定,动态调整“养老贷”相关合作银行,并向社会公告。
联系电话:
省民政厅养老产业处 郭辉,029-63917486
省财政厅金融处 郭继锋029-68936457
省委金融办协调服务处 卫帅弟029-63919932
附件: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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