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征集2026年延安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的通知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6-08-25

延市科发〔2026〕21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延安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依据《延安市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办法》(延市科发〔2026〕18号),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6年延安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包括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青年科技新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各单位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市“7+25”条产业链群“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创新驱动平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平台(基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中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省级、国家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市级及以上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经验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

  6.企业科技人才为高校“产业导师”的予以优先支持。

  (二)“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1.“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成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科学家应为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员。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为企业的“科技顾问”或“科技副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结题情况良好

  3.工程师一般指在市内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具有一定经验和研究水平人员。一般应主持企业科研项目或技术攻关1项以上,有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

  4.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工程师人数占比超过50%),成员专业结构(或从事相关研究与工作)应与队伍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5.队伍与项目申请单位有明确合作协议和详细任务规划,任务指标合理,技术创新在本产业中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我省领先水平,可为成果转化、企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6.项目申报单位以工程师所在企业或为企业服务的项目公司为主,应为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撑。

  (三)青年科技新星

  1.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延工作的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带来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四)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申报人员应为从省内外(市外)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引进人才需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成功经验,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3.引进的创新创业急需紧缺人才,需在所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持有可落地转化的科技成果

  4.承担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并作为创新主体,到我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才

  5.上述引进人才近一年内与在延高校院所或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且未与省内其他有关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引进后在延工作至少3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四、推荐渠道

  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申报人才项目由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延安高新区、延安新区人才项目由所在管委会审核推荐中省在延企业及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审核推荐所属单位人才项目市级有关部门审核推荐所属单位和归口管理企业人才项目。

  五、申报要求

  1.已入选国家和省级同类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攀登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圣地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产业发展团队项目和创新人才攀登行动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推荐。

  2.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每类人才推荐不得超过4人(支),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每类人才推荐不得超过2人(支)。

  3.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4.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对象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5.在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六、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延安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在“申报”栏目下选择“科技创新人才申报”填写申报信息。

  2.申报时限:2026年9月30日18:00前完成信息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9月1日至30日)。

  3.注意事项:

  (1)申报用户提交申报资料后,请及时登录公众号查看反馈意见。

  (2)后续申报工作安排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公众号通知。

  (3)技术咨询请通过微信公众号在线留言。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按照申报类别填写对应人才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同时按照各类申报书附件清单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与申报书一并装订,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提交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申报书内容及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2.请各申报单位要切实负起人才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 水平评价等工作。

  3.请各推荐单位以公文形式向市科技局函报《XX单位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延安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工作情况的报告/函》, 对组织遴选推荐情况进行说明,后附推荐人员名单。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飞  刘丽丽

  联系方式:0911-7090426

  地  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1号楼426室


  附件:

  1.延安市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2.延安市“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项目申报书

  3.延安市青年科技新星项目申报书

  4.延安市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