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07-10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直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为加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建设,扩大专家库规模,优化专家库结构,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现就我厅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科学品格和职业道德。

  (二)学术造诣深,业务能力强,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

  (三)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能够独立承担评审任务并履行评审职责。

  (四)原则上应具备正高职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为副高职称,应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建筑类专业副高职称并实际聘任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陕西省有突出贡献、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选等荣誉称号专家。

  (五)从事专业范围包括:建设、土木、测绘(测绘工程)、石油与天然气(燃气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机械、材料、电气、环境、地质、矿业、冶金、能源动力、化工、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智能建造、技术转移转化等。

  二、评审职责

  (一)受邀参加我厅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并对参评人员客观公正做出评价。

  (二)为全省工程专业职称制度改革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参与职称教育培训、政策宣传及相关交流活动。

  (四)对所知悉的工作决策事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工作坚持自愿原则,人选须为在职在岗人员,并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推荐。

  (二)注重推荐长期工作在基层及科研生产一线的专家,重点加大4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专家的推荐力度。

  (三)原已纳入我厅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不再保留,须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把关,认真核对人选信息后,统一报省住建厅职改办。

  (二)省住建厅职改办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遴选,提出入库专家人员意见,报请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三)专家名单纳入省住建厅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2026年7月24日前将填写完善的《陕西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专家库成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68191571@qq.com。逾期不予接收。

  联 系 人:省住建厅职改办   赵  巍

  联系电话:029-63915868


  附件:

  1.陕西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专家库成员信息采集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