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陕西省林业局
7月前

陕林宣发〔2024〕3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市委文明办、市文旅局、市政协人资环委、团市委、市科协,秦岭国家植物园,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自然教育,建好用好自然教育基地,省林业局、省委文明办、省文旅厅、省政协人资环委、团省委、省科协共同制定了《陕西省自然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林业局

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26日


(规范性文件编号:41-46〔2024〕5号)


 附件下载:陕西省自然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