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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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 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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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申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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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9
-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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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8
-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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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申报对象。凡符合《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可自愿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2. 重新申报对象。“2018-2022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已超过认定期限,可自愿按照程序重新申报,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 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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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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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9
- 企业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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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协、科技局,韩城市科协、科技局,各省级企事业单位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深入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质量,省科协联合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3-2027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新申报对象。凡符合《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可自愿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2. 重新申报对象。“2018-2022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已超过认定期限,可自愿按照程序重新申报,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二、申报、推荐及认定
1.申报。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科普工作成效及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具体,数据翔实。
2.推荐。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设区市科协、科技局,省级企事业单位科协及其它有关单位负责受理申报并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在申报表填写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于2月28日前报至陕西省科普宣传教育中心。市(区)推荐由市(区)科协牵头负责。
3.认定。省科协、省科技厅根据申报及推荐情况对申请资料评审并实地抽检后认定命名,授牌。
三、有关要求
1.拟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市(区)科协、科技局等相关推荐单位,按相关要求推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2.各市(区)科协、科技局等相关推荐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做好此次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推荐工作。
3.省科协、省科技厅将对科普教育基地进行督导管理,适时组织实地抽查,提升全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并大力宣传科普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科普教育基地,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
四、联系方式
陕西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魏 莉 029-63917185
陕西省科技厅宣传教育与统战处 联系人:徐贞喜 029-87292666
陕西省科普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张瑞春 029-87213492 18066602702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陕西科技馆 713室
联系邮箱:540045105@qq.com
附件1: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29日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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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科普工作成效及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具体,数据翔实。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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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6391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