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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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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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申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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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7
-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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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30
-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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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焙烧钼精矿、钛及钛合金铸锭、海绵钛、轮胎等行业。
- 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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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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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7
- 企业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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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韩城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为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加快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省级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焙烧钼精矿、钛及钛合金铸锭、海绵钛、轮胎等行业。
二、基本条件
申请省级能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明确的标杆水平,或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企业自愿申报,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并向所在市(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市推荐。各市(区)工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文件,填写“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省级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2022年8月30日前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sxgxtjnc123@163.com)。
(三)评审确认。省工信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调研抽检等,确定2022年度重点用能行业省级能效“领跑者”名单,并在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择优向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推荐,参加2022年度国家能效“领跑者”遴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遴选重点用能行业省级能效“领跑者”,是传递绿色生产、低碳环保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降碳良好氛围的具体举措。各市(区)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部署、深入动员,鼓励本辖区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二)严格对标把关。各市(区)在推荐过程中,要认真对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和《2021年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中的行业指标,重点把控单位产品能耗,切实把能够代表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选出来。
(三)加大政策支持。请各市(区)工信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企业节能技改的帮扶力度,鼓励企业争创能效“领跑者”,切实通过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领行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
联系方式:
陕西省工信厅节能处 朱 营 029-63915585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谢奇伟 029-86138185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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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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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63915585,029-8613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