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D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3年前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21〕48号)要求,现就申报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

 

  二、项目内容

 

  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重点面向我省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才等宣传党中央有关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要求,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三、项目安排与经费

 

  今年我省可申报1个D类项目,中央财政申报资金不超过30万元。培训对象主要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才等。课程设置和项目管理等参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详见附件)执行。

 

  四、项目申报资格条件

 

  各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9年度检查合格;

 

  (三)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四)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六)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七)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业务范围涵盖社会组织培训、能力建设职能,且有执行培训及项目经验,鼓励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视情申报。

 

  五、项目申报程序

 

  此次项目申报共分申请、初筛、评审、上报四个环节;

 

  (一)申请。各申报单位应当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服务支持下载专区(www.jiuqi.com.cn)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电子申报书,报社会组织管理局。此外,还要报送以下材料:

 

  1.盖有年检结论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曾开展的培训及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3.所获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明材料。

 

  (二)初筛。社会组织管理局对照民政部发布的相关要求,对申请的各社会组织进行严格筛查,及时剔除不合格对象。


  (三)评审。在前期初筛的基础上,由进入评审环节的社会组织根据评审方案补充相关材料。社会组织管理局邀请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

 

  (四)上报。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排序向民政部上报2家推荐单位,由民政部终审择优选1家。

 

  六、有关要求

 

  此次中央项目申报数量少、要求高、时间紧,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及时填报相关材料。各社会组织要于7月2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纸质版)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3528378@qq.com。

 

  联系人:吴燕 

  电  话:029-63917534/63917528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