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 2026-08-11

国市监广发〔2026〕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客观掌握广告业发展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对2023年版《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国家统计局已审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广告业统计调查,认真做好名录更新、数据审核、数据报送、数据分析等工作;要加强统计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可靠;要严守统计工作纪律,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pdf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