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社函〔2026〕108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企业,省级业务主管技工院校:
为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陕西省首席技师遴选管理办法》(陕人社函〔2026〕47号)要求,现就2026年陕西省首席技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面向全省各级各类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中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重点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线岗位工作,以及从事高精尖缺技术技能工作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倾斜,企业优先推荐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二)遴选条件。须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详见《陕西省首席技师遴选管理办法》第二章。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的原则上不再参选。
二、推荐名额分配
按分配指标推荐,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省委军民融合办负责军民融合企业,省教育厅负责所属院校,省科技厅负责科研院所,省国资委负责省属企业,各市(区)人社局负责市级及以下企业(含民营企业)和市级业务主管技工院校,在陕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中央企业以及省级业务主管技工院校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者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材料真实性,并组织公示和推荐,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审核报送。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经会议研究形成推荐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评审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并组织公示。
(四)组织批准。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名单,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联合发文公布名单,颁发“陕西省首席技师”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陕西省首席技师遴选工作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选拔推荐,确保遴选过程科学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二)严格遴选标准。坚持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核心的导向,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社会和行业认可的生产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杜绝同一人选多渠道同时推荐。2026年8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再受理。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以选拔推荐为契机,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李海元 电 话:029-63915089
郭姣姣 029-63915310
附件:下载.docx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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