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陕西省2023年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细化安排部署2023年全省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
根据《方案》,2023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根据前期工作基础分层推进,其中省级以上开发区重在质的提升,其他区域重在面的拓展,有条件区域重在积极探索,共同推动全省“标准地”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方案》确定了2023年“标准地”改革主要目标。省级以上开发区在“做实事先评价、做精指标控制”方面持续深化,不断提高“标准地”质量,全年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供应达到100%。其他区域迅速启动“标准地”改革,尽快实现首宗“标准地”供应,全年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供应不低于40%。有条件区域在完成“标准地”供应任务基础上,在“做严事后监管”方面积极探索,为全省“标准地”改革提供借鉴。
《方案》规定了2023年“标准地”改革工作任务。整合由不同部门管理的区域评估评价事项,由政府主导并在供地前完成,成果对区域内企业共享,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本区域实际构建控制性指标体系,集体研究决策后纳入供地方案,企业按需对标拿地,提升土地资产配置效率;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支持根据实际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适宜的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公开区域评估结果并以“负面清单”方式明确不适用领域,对可以用承诺代替的审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告知承诺事项有序办理;在有条件区域探索“做严事后监管”,对“标准地”供应后用地企业的合同履行、承诺兑现情况实施协同监管,严格按约定予以奖惩。 (记者:李欣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