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省建筑业年总产值将突破万亿元,力争达到1.2万亿元,千亿级企业3家、100亿元以上企业15家……
为加快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紧盯“十四五”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和高品质建筑产品供给,从规模效益、结构优化、创新驱动、绿色发展、质量安全五个维度,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为未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全省建筑行业将认真贯彻全省开展“三个年”活动动员会精神,为陕西未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坚持在强基固本上出实招,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建筑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强省的优势产业。近五年来,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速为11.5%,2022年再创历史新高,建筑业产值达到10067.87亿元,成功跨入万亿级产业行列;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5%,占全省生产总值的8.85%,为稳定经济基本盘、服务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先进省份相比,推动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实施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确定七项重点任务,细化26个方面具体工作。其中,首项任务就是推动建筑企业发展壮大,通过建立精准服务企业名录库,采取“一企一策”帮扶举措,帮助企业提升资质水平,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全省特级资质企业37家、总数位居全国第8位,千亿级企业2家,500亿级企业2家,百亿级企业5家,产业发展基础扎实、潜力巨大。
加强项目扶持供给,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省内重大项目建设,鼓励省内民营建筑企业单独或与央企、国企合作参与新兴领域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两轮驱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央企和省外优势企业在陕落户,建立省际战略合作关系为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目前,中建七局四公司、葛洲坝集团三公司、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0多家央企和省外优势企业先后在陕落户,完成产值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10%左右,总部经济成效明显。
坚持在改革赋能上用实劲,优化提升建筑市场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培育100家工程总承包企业、50家全过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或BIM建造技术的项目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取得“双资质”独立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试点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
《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办理,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行“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加强对建筑企业和执业注册人员资质资格差异化动态核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深化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将投标人信用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作为评标重要指标,优先选择符合智能建造、绿色发展要求的投标方案;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相关技术标准和计价规则研究编制,健全价格信息预警机制。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10%,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规定时限完成竣工结算报告,除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工程款应全部支付,任何单位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结算,超出规定期限的应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总包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有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在已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分别管理,不再开立新的专用账户,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完善市场从业机构、人员信用档案,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中小企业账款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使用淘汰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的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依法实行市场禁入。
《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溯机制,健全执业限制、终身禁入和终身追责制度;加强智慧工地建设,推行信息技术与现场管理深度融合的新型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模式;加强建材、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培育一批“楼宇医生”企业,对既有建筑开展质量安全鉴定和加固改造;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走过场、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等行为。
推行工程担保保险制度,建筑企业可通过保函、担保、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法定的四类保证金;探索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达到信用等级的建筑企业可适当减免;探索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大力发展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安全风险。
坚持在智能建造上下实功,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搭建1个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立5个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培育3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2个领军企业创新联合体,打造以西安市为中心的关中城市建筑产业集群。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支持西安市积极争创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厂,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构建涵盖科研、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等上下游企业融合协同发展的全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工程试点示范,加强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集成应用,引领带动行业提质增效。
推广数字化协同设计,支持设计企业建立数字化集成设计平台提高专业协同能力,甲级及以上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应具备BIM应用能力,探索人工智能AI技术、BIM技术在施工图审查领域的应用,推进工程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探索推进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加强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推动低能耗建筑项目落地实施,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使用、运行、管理,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转型,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推进建筑劳务企业转型为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公司化、专业化作业企业,健全建筑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对本企业职工开展自主培训评价,鼓励建筑龙头企业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增加建筑产业化技能人才供给。近五年来,在建筑业就业的农民工占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比重始终保持在20%以上,成为吸纳农民工就业最多的行业。2022年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168.64万人,吸纳110余万名农民工就业创业,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促进乡村振兴等作出了突出贡献。
坚持在精准扶持上施实策,不断激发市场新活力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加大对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投入,统筹用好现有各类资金,扶持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加强资本运作,拓宽融资渠道,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龙头企业上市;加强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开展建材、设备、在建工程抵(质)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信贷业务。
《实施意见》同时送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大礼包。成功晋升施工总承包综合(甲级)资质和设计、监理综合资质,或年度首次建筑业产值(纳税)超过一定额度的企业,属地政府应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增列优质优价费计入工程造价,对获得国家、省级和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项的,分别按不低于工程结算造价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国家级、省级认定的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项目、智慧工地等观摩示范项目直接列入全省“长安杯”工程奖;列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试点示范项目,按照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政府要对照重点任务抓好细化落实,尽快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密切配合,明确具体政策落地条件、程序及申报渠道,形成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相关政策尽快落地、见到实效。(刘佩鑫 石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