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对十四运会场馆有效利用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4月6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正式发布,含11类具体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深化拓展对外交往,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加强与全国人大、基层人大的联系;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四个机关”;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我省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等。
在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既有着眼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也聚焦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的制定等。
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完善人大制度,制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条例,适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修订地方金融条例、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制定修订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盐业条例;围绕防范风险和加强社会治理,制定修订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律师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实施禁毒法办法、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修订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湿地保护条例。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适时打包修正相关地方性法规。
在“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继续推进议案建议办理事项“承诺制+台账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认真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形成有针对性的反馈意见答复代表。继续实行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向人大履职平台反馈的做法,稳妥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和答复向社会公开。(记者:秦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