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启动 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3月21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陕西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第二次公告》,明确我省于3月25日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自2021年12月16日我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120个乡镇(街道)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全面铺开打下良好基础。
本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将坚持分批分类、安全有序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办理优待证申请,经逐级申报审核后完成制证,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至本人。对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优待证申领发放相关政策可就近咨询申领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站,也可以关注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记者:刘芊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