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举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省委农办秘书处 2022-03-22

image001.jpg

陕西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孙矿玲解读《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image003.jpg

陕西省委农办秘书处处长刘守峰回答记者提问

image005.jpg

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新闻发布会

image007.jpg

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image009.jpg

新闻发布会现场


3月22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发〔2022〕1号,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孙矿玲,省委农办秘书处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对文件主要内容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孙矿玲指出,《实施意见》是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化细化具体化,也是今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书、路线图。文件共十大部分41条,体现了“两个聚焦、两个坚持”的鲜明特点,即聚焦中央部署、聚焦底线要求和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结合省情农情。

孙矿玲指出,《实施意见》突出2022年节点性任务、针对性措施、实效性导向,突出对六个方面问题作了安排部署。一是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持党政同责抓落实、政策扶持稳面积、组织服务增效益,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市场调控,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二是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建设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下功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建设。三是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抓牢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抓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抓好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是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稳定提升经营性收入,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积极拓宽财产性收入,稳步提高转移性收入,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五是大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快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大力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六是加强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围绕农民生活便利化,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要件大体相当;围绕乡村治理高效化,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统筹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共建美丽和谐新农村。

新闻发布会上,还就《实施意见》中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农村集体经济和加强乡村治理等方面,回答了现场记者提问。

(供图:杨启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