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会议召开
陕西日报 2024-12-13
12月12日,山西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佳县召开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会议,签署《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协作协议》,建立调查取证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等11项工作机制。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出席并讲话。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和山西、陕西黄河河务局及两省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会交流。

王旭光表示,晋陕两省检察机关携手推进晋陕大峡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部署,构建上下游、左右岸贯通一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具体措施。陕西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协作协议》,与山西检察机关深化交流与协作,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等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与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共同深化互鉴,共享好机制、好经验、好案例,提升监督办案水平,努力谱写新时代晋陕检察协作新篇章。(记者: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