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马路上跑着无障碍出租车,我心里暖暖的。出行障碍减少,我们特殊人群的朋友圈会更大。”12月2日,通过拨打95128订到无障碍出行专车的宝鸡市金台区居民、残障人士崔斌说。
盲道、电梯……这些关乎特殊群体的出行体验,反映出一座城市的温度与文明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1年来,陕西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发现问题线索160件,立案153件,磋商10件,发出检察建议138件,推动整改设施、信息交流、公共服务等3方面12类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让残疾人出行更通畅
出行,是残障人士面临的一大问题。
宝鸡市有300多万常住人口,市区公共交通系统未配备无障碍公交车、无障碍出租车。为保障特殊群体出行权益,4月11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随后,宝鸡市交通运输部门结合今年公交车辆更新工作,采购一级踏步低入口车型80辆并投入使用;协调出租车运营公司投放20辆无障碍出行专车,对驾驶员进行专项服务培训,与95128出租车电召服务平台对接开通电话订车业务。
无障碍停车位也是残障人士出行所需。今年初,石泉县“益心为公”志愿者杨荣军发现县城很多公共停车场没有无障碍停车位,遂向检察机关反映。
接到线索后,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在全县展开调查,发现11家大型住宅小区的公共停车场无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或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随即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经过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共同推进,石泉县新增标准化无障碍停车位45个,11个大型住宅小区均落实了无障碍停车位标准化设置及肢体残疾人免费停车政策。
“政府部门的工作非常给力。我们所有人都应当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出一份力。”看到整改效果后,杨荣军说。
让视障人士在网络空间沟通“无碍”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称“APP”)已经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但是,对视障人士而言,他们与互联网及各种APP之间,仿佛隔着一道鸿沟。据统计,陕西省视力障碍人士超过14万人,很多人遇到过APP部分内容不支持键盘操作、无法通过旁白模式或读屏软件获取信息、无法感知和操作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省检察院于4月2日立案调查,由副检察长高洁任主办检察官。通过与省残联多次座谈沟通、调取相关APP《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测试报告》及测试视频、委托省残联征集视障人士对相关APP的使用反馈等方式,省检察院梳理出部分财政出资类APP不符合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要求的问题。
4月24日,省检察院组织相关行政机关等召开磋商会议,达成一致意见:由某行政机关督促APP管理单位制定整改方案,优先整改高频、急用、实用项目,年底前逐步整改至符合国家标准。随后,省检察院组织陕西社会保险、陕西医保等APP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沟通,从登录功能入手,加强信息查询等功能的改造。
7月初,该行政机关邀请省检察院、省残联、贝壳公益组织参与APP改造测评,并邀请4位老年人、视障人士进行现场和线上体验。有体验者评价:“可以无障碍使用APP,真是太方便了。希望旁白读屏提示再清晰一点。”7月底,专业机构对陕西医保、陕西社会保险等APP出具正式评估报告,认定相关APP的34个项目已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
奏响无障碍公益保护“协奏曲”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
为深化“检察公益+”工作格局,凝聚工作合力,省检察院会同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聚焦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3类15个监督重点,检察机关可聘请住建、民政和残联等多方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支持。依托协作机制,4家单位加强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召开联席会议,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与省残联开展同堂培训和办案协作,为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检察公益诉讼提供新路径。
“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关乎残障人士,还关乎老年人、伤病者、母婴等群体。我们将继续聚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努力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体系,为特殊群体保护提供司法保障。”高洁表示。(记者:张英 通讯员:刘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