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六个强化”建设法治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2024-11-1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融入行政审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立足实际,多措并举,以“六个强化”纵深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助推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审批新动能。

强化制度建设

狠抓依法审批源头管理

全面实行审批事权清单化管理,编制发布最新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梳理各项事权依据、条件、材料、程序等要素,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审批。

健全《延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标准化手册》,编制申报帮办代办服务规范等2项省级标准和4项市级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严格合法性审查,确保制规质量。

修订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不断提升审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能力提升

打造高素质审批队伍

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行政审批个性化学法清单,坚持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组织干部旁听宝塔区人民法院庭审行政案件,开展“审批服务大讲堂”8期。

全面收集整理审批服务行政依据,编印65万余字的《行政审批服务政策法规选编》作为依法履职工具书,审批岗位行政执法证件持有率实现全覆盖,审批人员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深入推行“谁审批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到窗口受理、现场勘察、技术评审和文书送达各环节,引导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知法守法,全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审批服务法治环境。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强化府院联动

推进审批与司法协同治理

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对审批涉法疑难问题共同研究协商。

协同推进社会信用治理和失信联合惩戒,对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不适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并在企业高管任职、社会组织设立及危化品经营等领域实施审批限制。

联合制定《关于推进企业司法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法院反映的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情形的公司登记依法撤销,形成依法审批、公正司法的叠加效应。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申报单位公职律师,法律专业团队积极参与行政审批重大决策、决定、合同审查、行政应诉及争议处理等事务,依法行政保障有力。

强化执法监督

严格规范审批权力运行

制定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和目录清单,组建专业化审核团队,围绕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执法文书等要素,对全局行政许可事项在正式作出决定前进行合法性审核。

加强审核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将审核结果作为衡量考评干部依法履职和各项评优的重要依据。

完善行政许可文书格式范本和案卷评查标准,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通过法制审核和案卷评查规范审批、及时纠偏,确保行政审批严守法律底线,共计审核评查审批案卷37类200余件。

严格执行审批人员“十严禁”工作纪律,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坐窗口、走流程”,聘请22名社会监督员对审批服务“挑刺”“找茬”,认真落实政务服务“一事一评”,形成全方位、强威慑的依法审批监督合力。

强化问题整治

保障审批秩序良性运行

畅通举报箱、局长信箱、热线电话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机制和“领导坐班制”,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现场答疑解惑、纾困解难,破除“难办事”隐性壁垒。

制定《延安市全面推广使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施方案》,邀请行政审批中介机构“零门槛”进驻。

联合延安市公安局开展政务服务中心不法中介专项整治,采取发布通告、调取监控、核查档案、谈话问询等方式深入排查“黄牛”线索并依法处理,营造规范化、法治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秩序。

强化改革创新

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以法治为基,聚焦规范精简、集成服务,创新推出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同发”。

扎实推进“书记办项目、支部+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审批管理系统3.0版,为228个市级新建重点项目提供“主动对接、全程跟踪、精准定制”的全生命周期服务。7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可容缺申请材料186份。

药品零售企业推行证照联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办学许可证两证同发。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办理期限分别压缩到30个和20个工作日。

持续擦亮“张思德为民服务队”服务品牌,推出红色帮办500项工作机制,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