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财政局“三个强化”推动绩效运行监控见行见效
延安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2024-10-20

针对绩效运行监控虚化、弱化、监控结果应用不到位等问题,市财政局不断创新优化绩效监控方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强化统筹部署,夯实管理基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等文件,明确将2024年所有市级项目财政性支出,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支出及上年结转项目(含中省)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控。采取“1+1+1>3”监控运行机制,即部门自评分析偏差原因,市预算评审评价中心初核,财政部门业务科室复核相结合的运行流程,责任分工明确,确保监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本年共对101个市级部门334个单位的106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表,涉及资金39.40亿元。

强化动态处置,加快支付进度。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了运行监控销号管理模式,设立黄色预警台账,即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持续跟踪监控,并于7月、8月、9月底更新数据。同时,重点挑选了71个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对执行进度仍较慢的,通过印发督办函等方式,要求单位提出用款计划或调整计划,加快支付进度,必要时深入单位实地核查。

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将监控结果的报送情况和质量情况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中。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相应扣分,同时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文字:马 晨

审核:白 伟

审定:王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