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一市”人大秦岭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启动
陕西日报 2024-10-12
10月10日,在全国人大环资委指导下,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等“六省一市”人大秦岭协同保护工作座谈会通过《“六省一市”人大秦岭协同保护工作备忘录》,标志着“六省一市”人大秦岭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备忘录包括探索秦岭区域协同立法、共同推动秦岭保护国家立法、联合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共同推动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推动执法和司法保护协同、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共同加强宣传引导等8项内容。

保护秦岭,事关区域发展、全国大局。备忘录指出,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等省际协同立法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秦岭区域各省(市)特别是相邻省份、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秦岭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文化保护传承等协同立法工作,以适当方式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协同立法,共同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实施。“六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争取支持,共同推动秦岭区域生态保护国家立法。

根据备忘录,围绕秦岭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绿色低碳发展、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六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联合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做好调研成果共享和转化应用,推进构建跨行政区域合作发展新机制。(记者:王姿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