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12-02

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农田是粮食安全的根基,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均对编制实施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2021年8月,国务院批复审定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十四五”末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为全面落实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有效衔接国土三调、农业节水五年行动方案、粮食规模化经营三年行动方案等相关工作成果基础上,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陕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用于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有序开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稳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近年来,我省各部门、各地区多措并举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加大建设力度和资金投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节  取得的成就 

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我省先后实施了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截至2020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421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2.28%。通过田、水、渠、林、路综合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亩均节本增效约500元,粮食产能增加10%-20%,有力地支撑了全省粮食总产稳定在1000万吨以上。

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推广良种良法、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深耕深松、旱作节水、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一批稳产高产防灾减灾实用技术,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加快转变。项目区机械化水平较一般大田高15%-20%,规模经营流转率高30%,新型经营主体占比高20%。

区域建设模式逐渐成熟。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总结,初步形成关中灌区“渠井配套+节水灌溉+高效生产”建设模式,一年两料,三季五轮灌溉,丰产增收;陕北渭北旱作农业区“沟道集雨+软体水窖+田间滴渗灌”旱作节水模式,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保护和农业生产双赢;陕南地区推行小块并大田,进行宜机化改造,农业生产投入品利用率和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高标准农田建成以后,设施条件大幅改善,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稳产高产,大灾少减产,小灾不减产,一般年景多增产,遭受洪涝灾害的高标准农田一般一到两天之内可将积水排干净,遭受旱灾的高标准农田占比较一般大田低20%。 

第二节  面临的机遇 

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等一系列有利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从建设标准、建设进度、管护机制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管理体制规范高效。2018年,中省机构改革将农田建设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农业农村部门,省农业农村厅新设农田建设管理处,履行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等职责,实行农田建设项目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建设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构建完善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的管理新体制,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氛围逐步形成。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更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来,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有效融合的良好局面,工程建设规模、质量、标准不断提升。成立了杨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创新中心,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及粮食产能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 

建设任务依然艰巨。依据国土三调成果,全省耕地面积4401.51万亩,25°以上坡耕地约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5.57%,旱地占66.94%,耕地质量总体水平较低。我省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仅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2.28%,多数耕地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等问题,一些早年建成的水利渠系、梯田、机耕路等农田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改造提升压力较大。

建设标准有待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基本依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实施主体单一,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亩均投资及建设标准较低。现有灌溉面积中灌排设施配套差、标准低、效益衰减等问题突出,部分区域水土流失严重,农田防护设施不完善,排水功能弱化,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关键农时遭遇自然灾害影响严重。

管护机制有待健全。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由于缺乏专项管护资金,部分地区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田间工程设施产权归属不明确,管护机制不完善,日常管护不到位,设施设备损毁后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工程使用年限明显缩短。部分地区存在建成高标准农田被占用问题。

整体水平参差不齐。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由于标准不统一、投资标准低等原因,水平参差不齐,截至2020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中需要提质改造部分面积占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的9.67%;七至十等地的高标准农田占建成面积的20.42%,项目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有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缺乏上图入库、技术审核、调查统计等方面的农田建设技术人员,项目进展较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及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按照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安全产业带为重点区域,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主要任务,科学谋划项目布局,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陕西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主体多元。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中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优化布局,突出重点。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水资源利用、国土“三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等相关规划成果,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主产县、粮食规模经营示范区、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

整体推进,连片建设。根据农田分布、地形地貌、耕作要求和自然条件状况,选择重点建设地区,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田连片规模,统一规划设计,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适度向经济薄弱村倾斜,完善末级灌溉渠道、机耕生产道路等设施,在有条件的村组,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

因地制宜,综合配套。结合各地农业生产条件及主要障碍因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填平补齐的思路,把田间灌排工程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摆在优先位置,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相适应,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建改并举,绿色发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减少水土流失,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积极采用土壤改良、良种良法、治理水土流失等技术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耕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安排已建项目区的改造提升,有效提升农田建设质量、汇碳能力和效益。

建管并重,良性运行。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建设成效。实行工程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加强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制,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第三节  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紧紧围绕提升粮食产能,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评估结果,在坚持新增建设的同时对未达标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集中力量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累计建成2194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累计建成2617万亩高标准农田,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5个等级以上,以此稳定保障1000万吨粮食产能。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49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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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第一节  建设标准 

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等要求,衔接国土空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资源利用、国土“三调”相关规划成果,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内容,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应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市县实际,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确保工程质量与耕地质量。新增建设项目的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改造提升项目应优先选择已建高标准农田中建成年份较早、投入较低等建设内容不达标的区域,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改造提升,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亩均投资应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鼓励各地创新投资模式,合理提高社会投资占比。鼓励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建设高标准农田,倡导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示范推广,探索开展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建设示范。 

第二节  建设内容 

田块整治。根据不同类型区的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地对耕作田块进行布置。关中灌区、渭北黄土台塬区等相对地势平坦的地区宜修建方田;陕南山地丘陵区内的水田宜布设成格田;渭北黄土台塬、陕北陕南等丘陵地带宜布设梯田。梯田布置在25°以下的坡耕地上,25°以上的不纳入建设范围。在实施田块归并、条田建设和坡改梯时避免打乱表土层与生土层,并通过挖填客土、挖高填低、表土保护等措施改善农田耕作层。整理后田块内的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8%,方田平整度保持在±6cm以内,格田平整度达到±3cm,微喷灌田面的平整度在满足管道布设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平整度要求。

土壤改良。主要包括地力培肥和土壤酸碱化处理,提高耕地质量水平。对肥力较差的耕地,在完成田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后,采取深耕松土、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结构,治理退化耕地,提升土壤肥力。根据不同区域生产条件,推广合理轮作、间作或休耕模式,减轻连作障碍,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建成后,土壤PH值宜在5.5-7.5之间(盐碱区土壤PH值不高于8.5),土壤的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达到当地自然条件和种植水平下的中上等水平。

灌溉和排水。重点建设田间水源工程、输配水渠(管)系工程、排水工程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水源工程根据地形条件、水源特点合理配置,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挖掘潜力水源,蓄、引、提、集相结合,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合理布局各级输配水渠道,完善各类渠道建筑物配套设施,做到引水有门、分水有闸、过路有桥(涵)。排水工程采用明沟和暗管排水,根据排水区的暴雨重现期(5-10年)、排涝面积、地面坡度、植被等因素合理的规划排水沟(管)的坡度及断面形式。尽可能依托区域内大中型灌区、泵站等骨干水利工程,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灌等节水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成后,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其中关中灌区不低于75%;长城沿线风沙滩区、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不低于50%;渭北黄土台塬区达到50%-75%;陕南山地丘陵区旱作农田不低于75%,水田不低于90%。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

田间道路。按照区域生产作业需要和农业机械化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公路,优化机耕道路、生产路布局,因地制宜确定道路密度及宽度。机耕路宽度宜3-6m,生产路宽度一般不超过3m,以满足当地常用机械通过及作业需求为宜,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在履带式机械等特殊机械作业区域,应对田间道路进行特殊化处理。建成后,在集中连片的耕作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山地丘陵区达到90%以上。

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受大风、沙尘等影响严重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为重点,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宜沿田间道路与干、支、斗渠一线全面绿化,路、沟、渠单侧或两侧各植树1-2行,应选择成活率高的草本经济植物。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和陕南山地丘陵区,要在梯田梗坎外坡栽种防护林草。风蚀沙化区要布设防风固沙林网,对于风沙严重的大面积田块,建设由主、副林带交织构成的完整林网。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建成后,区域内受防护农田面积比例不低于90%。

农田输配电。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提供电力保障。输配电设施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低压配电线路需满足供电设备对电压偏移值的要求,其供电半径不宜大于500m,线路末端电压损失率不大于7%。对需要配备配电装置的泵站、机井根据其容量采用适合的变台、变压器、配电箱、断路器等设备。

科技服务。科学布设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每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集成推广农业良种良法,提高良种覆盖率、农害防治率。项目建成后,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99%,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处置率达到99%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

管护利用。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等别评定。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重点加强项目田间道路、灌排系统、农田防护、农田林网、输配电等工程的管护,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第四章  区域划分和建设任务 

第一节  区域划分 

根据我省各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水文气象特征、农业资源分布特点和多年来实施高标准农田的实践经验,将全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关中灌区、长城沿线风沙滩区、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渭北黄土台塬区和陕南山地丘陵区五个区。以各分区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安全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打造粮食保障基地。

关中灌区。关中灌区位于我省中部,其中渭南市包括潼关、华阴、华州、临渭、大荔、蒲城、富平7个县(市、区);西安市包括灞桥、阎良、临潼、长安、蓝田、周至、鄠邑、高陵8个县(市、区);咸阳市包括泾阳、三原、礼泉、秦都、渭城、武功、乾县、兴平8个县(市、区);宝鸡市包括陈仓、眉县、扶风、岐山、凤翔、陇县、千阳、金台、渭滨9个县(市、区),合计33个县(市、区)。该地区位于渭北北山以南秦岭以北,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海拔330-600m,年均降雨量550-750mm,7-8月降雨量占年降雨量的50%,春旱、伏旱多发生。土壤以褐土、塿土、黄绵土、棕壤土、水稻土为主,区内耕地平坦。区内地下水补给条件好,水量丰富。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约660.28万亩。制约该区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土壤有机质呈下降趋势、水资源日益紧张、部分水利基础设施需更新改造和维修养护、田间道路多为土路、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滞后、农田防护林网体系不完善等。

长城沿线风沙滩区。长城沿线风沙滩区位于我省最北部,地处毛乌素沙地东南缘,属鄂尔多斯向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包括府谷、神木、榆阳、横山、靖边、定边等6县(市、区)。该地区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均雨量300-400mm,6-8月降雨量占全年的60%。土壤类型多为风沙土、盐碱土、沼泽土、草甸土。区内土地平坦,水资源比较丰富,下湿滩地和湖泊较多,滩地及河谷地下水埋藏浅,利于开发,沿河高阶地地下水埋藏深,开发困难。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约103.09万亩。制约该区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土壤沙化严重、土壤肥力差、有机质含量低、部分区域水资源贫乏、农田基础设施薄弱、节水灌溉率低、田间道路通达率低、农田防护率低等。

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位于榆林市南部、延安市、铜川市北部县(市、区),其中榆林市包括佳县、吴堡、米脂、绥德、子洲、清涧6个县(市、区);延安市包括宝塔、子长、延川、延长、安塞、志丹、吴起、甘泉、洛川、富县、黄陵、黄龙、宜川13个县(市、区);铜川市包括宜君1个县,合计20个县(市、区)。该地区榆林南部和延安北部属于梁、峁与沟壑相间的黄土地貌,沟壑深切、梁峁起伏,地形复杂,延安南部至铜川北部断续分布着较完整的塬、条状破碎塬和宽平梁。该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年均降雨量350-650mm,60%集中在汛期。区内水资源分布不均,一般地层含水量少,且埋藏较深,不利于开采。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约138.93万亩。制约该区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为地块小而散、土壤肥力差、旱灾频繁、灌排配套设施不齐全、农田道路通达率低、水土流失严重等。

渭北黄土台塬区。渭北黄土台塬区位于北山以南,关中盆地以北县(市、区),其中铜川市包括耀州、王益、印台3个区;渭南市包括白水、澄城、合阳3个县(市、区);韩城市;咸阳市包括旬邑、长武、永寿、彬州、淳化5个县(市、区);宝鸡市包括麟游1个县,合计13个县(市、区)。该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年降水量550-730mm,多集中在7-9月,春旱、伏旱严重。土壤类型以塿土、黑垆土、黄缮土为主。由于地高水低,一般地层含水量少,难以开发利用。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约230.13万亩。制约该区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为干旱缺水、水利设施老化、田间道路多为土路、土壤养用失调、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等。

陕南山地丘陵区。陕南山地丘陵区位于我省秦巴大山之间,其中宝鸡市包括凤县、太白2县;汉中市包括略阳、宁强、佛坪、留坝、西乡、镇巴、汉台、勉县、南郑、城固、洋县11个县(市、区);安康市包括汉滨、岚皋、汉阴、石泉、宁陕、紫阳、旬阳、平利、镇坪、白河10个县(市、区);商洛市包括商州、洛南、山阳、丹凤、商南、镇安、柞水7个县(市、区),合计30个县(市、区)。该地区气候依次为南暖温带半湿润区、南暖温带湿润区、北亚热带半湿润区和北亚热带湿润区,年降雨量800 -1200 mm,区内土壤熟化层薄,耕地不良,以黄棕壤土、水稻土、黄泥巴土、淤泥土等为主,质地粗,速效养分少。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约288.57万亩。制约该区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坡耕地较多,地块不整、农田养分失衡,耕地质量较差、农田基础设施老化,排灌设施不配套,灌溉水利用率不高,防洪防涝能力不强、农田道路多以土路相连,农业机械化程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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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分区建设重点 

关中灌区。应以改善土壤有机质含量,对现有水利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及改造,提升农田道路通达率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小麦、玉米、棉花、蔬菜、油菜等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土壤改良工程:推广深松耕和秸秆还田技术,通过增施生物有机肥土壤改良剂等措施,改良土壤次生盐渍化,培肥耕地地力等,每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3.0以上。

灌溉与排水工程:利用现有水源及新打或修复机电井;改造原有渠道或以管代渠节约用地。通过铺设地下暗管,配备出水桩和水肥一体化滴灌、喷灌等节水设施,实现水肥资源高效利用。对有排涝要求的耕地新建或改造排水沟(管),排水工程根据项目区情况采用明沟排水或暗管排水,在无塌坡和塌坡易处理地段,宜采用明沟排水;当明沟排水不易达到设计控制深度,或者明沟断面结构不稳,塌坡不易处理时,宜采用暗管。

田间道路工程:新修农田生产道路,进行道路硬化或铺设砂石路。

农田输配电工程:架设输电线路,埋设低压地埋线;配套电力设施。

科技示范推广措施:开展农业技术培训,重点推广高效绿色农业生产技术,测土配肥、绿色防控等减肥减药增效技术,以及农机农艺融合,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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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沿线风沙滩区。应以加强农田防护措施、土壤改良措施、配套完善农田灌排及农田道路等设施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玉米、马铃薯以及糜子、谷子、荞麦等粮食作物的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土壤改良工程:以客土改良措施为主,将偏粘土壤与原有偏砂土耕地土壤掺混并深耕,改良土壤质地;使用生物有机肥、土壤改良剂等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肥力;通过客土改良盐碱化土壤,并解决排水排盐问题;每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8.5以上。

灌溉与排水工程:利用原有水源或更新水源井,铺设主支输水管、滴灌辅管、滴灌带,配套过滤施肥设备、电磁阀、给水阀、检查井等田间基础设施设备;开挖排水沟渠,保障农田排涝能力。

田间道路工程:修筑机耕路、生产路、桥涵。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栽植适宜树种,建构防护林体系。

输配电工程:架设输电线路,埋设低压地埋线;配套电力设施

科技示范推广措施:开展农业技术培训,重点推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盐碱土改良、沙漠化防治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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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应以加强田块归并、土壤改良、完善农田灌排及农田道路等基础设施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玉米、马铃薯、糜子、荞麦、豆类等粮食作物的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梁峁丘陵区建设重点

宽幅梯田工程:通过坡改梯建设形成地势开阔平缓的多级梯田,自上而下等高设计,外高里低、层层筑坎,宽幅梯田的幅宽、田坎高度依据坡度而定,各级梯田之间建有缓坡,便于规模化及机械化,每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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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补灌工程:在丘陵高地建造软体水窖、储水罐集水或沟道提水,在田间铺设滴灌带等田间设施,解决农业生产关键生育期补充灌溉,或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川道区建设重点

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工程:平整田块,缩小田块之间的高度落差,小田变大田,形成集中连片易于机械化耕作的农田;通过应用微生物、化学等土壤改良剂以及物理措施改良盐碱地,客土改良土壤质地;通过施用有机肥,提升土壤肥力,每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7.5以上。

灌溉与排水工程:充分利用地表水,新建改造灌溉抽水站,完善灌溉与排水设施。

田间道路工程:修筑桥涵和田间机耕道路。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栽植适宜树种,建构防护林体系。

科技示范推广措施:开展农业技术培训,重点推广耕地培肥、盐碱土改良、沙漠化防治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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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北黄土台塬区。应以土壤改良、完善农田灌排基础设施、提升农田道路通达率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小麦、玉米、马铃薯、豆类、油菜等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土壤改良工程:通过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深耕改土,提升耕地土壤肥力,每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3.0以上。

灌溉与排水工程:利用就近水源,修建提水泵站、高位蓄水池或集雨窖等,配套建设田间暗管及出水桩、滴灌带等灌溉设施。

田间道路工程:拓宽改造砂石硬化路,配套桥涵。

农田输配电工程:架设输电线路,埋设低压地埋线;配套电力设施。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栽植适宜树种,建构防护林体系。

科技示范推广措施:开展农业技术培训,重点推广测土配方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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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山地丘陵区。应以提高耕地梯田化率、土壤培肥、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改善农田道路通达率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固提升水稻、油菜、小麦、玉米等作物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秦巴山区建设重点

土地平整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小田并大田;在河堤外侧填土造地,增加耕作层厚度,扩大耕地面积,修建浆砌石或干砌石田坎,保护耕地边坡稳定,防止水毁。

土壤改良工程:进行土壤改良,将河底淤泥与耕地土壤掺混,改良土壤结构,同时增施有机肥,提升土壤肥力,每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5.0以上。

灌溉与排水工程:在农田相对集中的山麓地段,依托支流修建小型蓄排水工程和引水渠道并进行衬砌,在田间埋设管道,修建出水桩,解决灌溉用水;在适当的干流地段修建拦河坝及灌排渠系,解决下游灌排问题。

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砂砾石道路,两边砌筑浆砌石路肩,进行干道砼硬化。

科技示范推广措施:因地制宜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加大培训力度,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

(二)平坝区建设重点

土壤改良工程: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增施生物有机肥,改良培肥耕地土壤,每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5.0以上。

灌溉与排水工程:在上游河道建设拦河坝引河水至蓄水池或机电井抽取地下水作为水源,新建灌溉泵站,加固塘坝,衬砌灌排渠道,埋设输水管道;配合渠道设施进行农田节水灌溉;采用地下暗管、田间沟渠等设施进行防洪排涝。

田间道路工程:新修或拓宽水泥硬化路、石渣路等田间道路。

输配电工程:架设输电线路,埋设低压地埋线;配套电力设施。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栽植适宜树种,建构防护林体系。

科技示范推广措施:开展农业技术培训,重点推广水稻、油菜绿色生产及农业机械轻简化栽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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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设任务 

综合考虑各分区耕地资源、水资源、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粮食产能等因素,结合高标准农田调查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各市(区)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任务,2021-2030年各市(区)建设任务如表3所示。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市(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变化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结果,可按照程序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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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第一节  强化质量管理 

严控建设质量。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粮食稳产,坚持以水为先、农水结合,科学设计建设内容。聚焦工程质量,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

开展质量评价。科学布设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国家标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开展耕地立地条件、自然属性、土壤健康和田间基础设施情况调查,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

加强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节  统一上图入库 

完善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陕西省高标准农田信息管理系统,以国土“三调”调查成果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和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

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根据建设年度滚动更新高标准农田图斑,核查建设区域和地块,科学安排建设时序,杜绝重复建设,确保建设任务能够“上图入库”。

强化信息共享。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第三节  规范竣工验收 

明确验收程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县级自验自评、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抽查的验收评价制度,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规范项目归档。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

做好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利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 

第四节  加强后续管护 

明确管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受益对象管护责任,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

落实管护资金。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对灌溉渠系、喷灌、微灌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县级财政资金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探索通过以电折水、计量收取水电费等方式筹集日常管护经费,创新利用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村集体经济收益等,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多渠道筹措建后管护资金。

创新管护模式。严格落实“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试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探索项目管护新方式,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作用。 

第五节  严格保护利用 

强化用途管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高标准农田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在夏闲、秋闲田和休耕轮作耕地发展绿肥种植,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防止地力下降。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高标准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高标准农田。

坚持良田粮用。扛稳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粮食生产。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将粮食播种面积纳入对各市的目标责任考核。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农田建设管理工作体系,实行“省负总责、部门牵头、市级指导、县为主体”的推进监管机制,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各级农田建设项目库,实行常态化申报,动态化管理,落实农田建设任务和责任,抓好立项项目的落实落地,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推动设立省、市、县三级技术支撑单位,强化人员配备,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二节  加强资金保障 

加强政府资金投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省级政府应承担地方财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支出责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先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整合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建设资金安排使用,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及相关配套项目的资金需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收益及管护属地方事权,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县级责任,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高标准农田建管经费。

建立多元投资机制。结合乡村振兴多元投入保障制度、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导意见等政策,积极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试点,撬动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的信贷资金支持。鼓励市县采取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亦可通过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指标收益、村组集体经济收益等,多渠道筹措建管资金。   

统筹整合资金。积极推进建立行业内资金源头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衔接配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合统筹机制。省级层面重点对行业内用于耕地质量提升改良、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还田、旱作农业、科技示范推广、节水农业等各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相接近的资金整合使用;市县特别是县级应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整合的主体作用,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对各级各行业间安排的道路建设、灌溉输配电、土地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各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形成资金集中投入的政策合力,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完成。 

第三节  强化规划引领 

构建规划体系。根据本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各市县编制适合当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布局,落实地块,形成规划实施布局图和项目储备库,加快构建自上而下,层层衔接的规划体系。

做好规划衔接。编制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乡村振兴规划、水利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等衔接。

加强规划评估。在规划实施中期,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规划评估,采用各级部门自查自评与第三方独立评价相结合方式,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解决规划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第四节  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技术创新。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利用、保护全过程和耕地质量科学研究、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组织科技攻关。

完善创新机制。建立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农田建设领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不断优化建设管理机制。

开展科技示范。大力引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开展生态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和土壤盐碱化、退化及工程性缺水等专项建设示范,提升建设水平。 

第五节  严格监督考核 

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效益。

动员农民参与。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程序,引导和鼓励受益农民(主体)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农田建设,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等议事协商组织作用,引导农户把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

做好风险防控。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