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严控“三公”经费暨一般性支出十条措施》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2-09-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严控“三公”经费暨一般性支出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严控“三公”经费暨一般性支出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部署要求,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总规模,严禁“三公”经费支出超标准、超额度,杜绝“三公”经费开支不降反增。

二、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控庆典、论坛、活动等经费,严禁随意购买服务事项,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三、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追加,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

四、严格审核出国计划,严禁考察性出访及参加一般性国际会议,严控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数。未经批准的出国访问学习,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五、严格执行接待一事一单制度,无清单和公函的接待不得报销费用。同一事项已由市接待处负责接待的,相关部门不得再列支接待费。

六、严格车辆编制管控和购置,重点保障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从严从紧审核一般公务用车购置。

七、严格会议费支出管控,坚持大型会议支出集中审核、集中结算。部门单位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原则上在行政集中办公区域场所进行,不得在酒店等经营性场所举办。

八、严格办公用房管理,严禁部门单位自行在外租赁办公业务用房,有需求的统一申请调剂安排。

九、严格落实“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三公”经费支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严格财经纪律,强化日常监督问责,杜绝部门单位经费违规开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硬化绩效激励约束,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