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2-08-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此件正文公开,附件不公开)


延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延安市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意识明显增强,对体育活动的需求日趋旺盛,体育事业的发展空间得到拓展,体育工作迎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健康延安和体育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与此同时,全民健身工作发展不平衡、公共体育设施供给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为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发展体育经济、服务全民健身”的工作思路,从娃娃抓起,在传统项目上争先进位,在新兴项目上全覆盖,让健身成为一种全民生活习惯。发挥体育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为奋力谱写延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身设施更加丰富,赛事活动更加经常,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能够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年龄段群众多元化的体育健身需求,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30亿元。

二、工作任务

(三)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实用、服务群众的原则,落实新发展理念,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结合城市发展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等,按照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以及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继续实施城市社区工程、镇村器材配送工程,提高群众身边健身器材覆盖率。加强对新建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监督验收和建成场地设施的管理,督促县(市、区)落实对农村器材场地的维护和管理。落实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要求,完善监督检查政策。鼓励免费、低收费开放场馆承接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的各种活动。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政策,支持学校、企事业单位场馆设施通过多种形式为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继续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县级达到“七个一”、镇级达到“三个一”、村级达到“三个一”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见附件1)。各县(市、区)要细化各自补短板行动方案,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按照“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任务要求(见附件2),逐年完成销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承担,不再列出〕

(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要以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门球、广场舞、健身操、太极拳等传统项目为重点,倡导在机关、企业、校园、社区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全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时间跨度拉长到半年至一年,一个月进行1—2项比赛,把一些传统优势项目放在相应的县(市、区)比赛,先开展一些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项目,不刻意追求成绩,重在全民参与,以此拉动县区体育经济和全民健身发展。支持开展山地户外、水上运动等群众喜爱的休闲健身活动,挖掘保护传统民俗、民间运动项目,不断丰富赛事活动的内容内涵。落实国家后冬奥时代冬季运动项目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我市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身指导服务,提高群众科学健身素养,提升健康水平。发挥市、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作用,健全监测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建立体质监测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和运用,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措施,免费为群众进行体质监测和健康咨询,传播科学健身方法。全面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达标测试活动。多渠道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和理念宣传,开展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镇村、进学校、进企业),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传授健身技能、发放健身书籍。依托线上平台,开展科学健身讲座,指导群众进行居家健身。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建立科学健身理念、掌握正确的健身方法。强化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加强体卫融合发展的具体领域、具体项目研究,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区医生双向技能培训,试点开展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落实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不断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健身理念,掌握正确的健身方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体育局)

(六)推进特殊人群体育协调发展。加强对特殊人群健身健康的关注,切实解决健身实际难题。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保障特殊人群需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深化体教融合,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作用,加强学生基础体能,帮助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和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求,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进行体育干预。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活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为老年人提供体质测定、慢性病防治、运动营养、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残疾人群的健身需求,完善残疾人群体育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加大残疾人群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培训力度,举办市残疾人运动会,开展小型多样、方便残疾人群参与的残健融合的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残疾人群“走出家门、平等参与、快乐健身、幸福生活”。加强职工体育健身活动,通过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购置健身场地设施,建立健身组织,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满足职工健身需求。倡导其他企业发挥作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残联)

(七)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放宽视野,跳出体育看体育,把体育放到时代大背景下、放在全市工作的大盘子中去审慎、去思考,树立“大体育”的观念,明确体育不只是体育部门一家的事,要从体育单纯依赖政府财政投资的思维模式中走出来,把体育当成一种产业,发动全社会力量办体育。把体育经济作为三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体育经济在三产中的比重,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文物、休闲、康养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出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以体育促旅游、促文化、促文物、促休闲、促康养,提高体育综合收入,以体育经济为龙头带动其它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新建体育场馆优势,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把延安作为国家队、省队的训练和比赛基地,提高延安在体育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发挥大型赛事活动的带动、引领作用和聚集、号召效应,积极申办中省大型赛事和极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赛事,努力培育地方特色赛事,全力打造志丹少年足球队,尽快实现“一月一赛事、一县一品牌”,不断强化重大赛事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积极发挥协会、俱乐部的作用,开展体育培训,承办专业赛事。体育场馆要发展体育经济,举办赛事活动,增加自身收入,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全民健身,惠及广大百姓,有效解决场馆闲置和运转困难问题,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与社会经济发展互动融合,以竞赛表演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体育服务业现代化。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办体育企业。扩大体育消费,打造体育消费市场,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满足群众体育消费需求。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补贴等形式,实施全民健身惠民补贴,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八)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宣传,弘扬延安红色体育精神,形成宣传全民健身的合力,激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健身的浓厚氛围。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对照“十四五”全民健身示范县评价新标准,继续开展创建工作,调动激发县(市、区)政府抓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延安传统体育项目优势,积极开展国际、国内赛事交流活动,让延安传统体育项目实现“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九)积极发挥各级领导机构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对制约全民健身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研究,督促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贯彻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全民健身工作有关政策的推动落实,开展评估和报告工作。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单位,要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在职责范围内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良好工作局面。(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文明办、市人社局、市体育局)

(十)保障全民健身经费投入。市、县(市、区)政府继续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健身设施建设、群众赛事活动、组织体系建设、健身指导宣传等经费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三纳入”(即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情况的检查,特别是经费纳入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到位。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和群众健身消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体育局)

(十一)落实全民健身安全措施。落实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职责,突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和高危项目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所有健身场所配备急救设备和具备急救技能的人员。加强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编制”的要求,重点落实好路跑赛事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特殊情况熔断机制,并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统筹做好赛事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推广健身服务智能应用。积极发挥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健身服务智能化建设,将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场所、体育社会组织、体育指导员及健身指导、体质监测、赛事活动等各类资源纳入健身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线上场地预约租赁、活动宣传报名、健身培训指导、互动交流等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