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创新人才攀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08-2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技人才工作,省科技厅制定了《陕西省创新人才攀登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推进实施。

 

  附件: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创新人才攀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19日

 

  

陕西省创新人才攀登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技人才工作,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突出人才和机制两个关键,发挥人才主力作用,全方位培养、引进、使用科技人才,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定位,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四唯”倾向,强化人才、项目、平台等创新资源的一体化布局,用好“第一资源”、激发“第一动力”,加快建设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攀登计划(以下简称“攀登计划”)通过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着力发现培育一批潜在战略科学家,发挥科学帅才作用,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养25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200支科技创新团队,着力破解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培育250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打通科研人员到企业家成长通道;支持400支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探索高水平科学家联合卓越工程师工作模式;造就700名青年科技新星,培养具有竞争力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后备军;每年引进200名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打造我省高精尖缺人才集聚高地;柔性引进高端外国专家1000人次,主动融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

 二、主要任务

  攀登计划设4个类别8个专项。科技创新人才类:潜在战略科学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产业科技人才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类:青年科技新星;人才引进类: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外国专家服务计划。

  (一)发挥科技创新平台承载功能,着力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1.发现培育潜在战略科学家。坚持实践标准、长远眼光,依托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陕西省“两链”融合重点专项、陕西实验室等重点项目平台,以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导向,重点发现和培养引领世界科技前沿、善于整合科研资源、具有卓越科技组织领导才能的技术总师(首席科学家)作为潜在战略科学家人选。

  2.打造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关键“卡脖子”问题,依托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加速集聚、重点支持25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军令状”等项目组织方式,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等特殊政策,加快“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3.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围绕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从基础前沿、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到应用示范,多领域跨学科全链条部署科技创新团队。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组建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带头人的科技创新团队,形成兵团联合科技攻关模式,加大对企业创新团队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建设200支科技创新团队,其中优先培育50支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打造一批产业科技人才

  4.扶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面向科技型企业,扶持250名能够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新创业的优秀创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引导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按照梯度培育体系,打造全链条科技创新“生力军”。

  5.组建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探索高水平科学家联合卓越工程师工作模式,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生命健康等领域,部署400支“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最大限度发挥高校、院所“科学家”作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三)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6.遴选和培育青年科技新星。通过对青年科研人员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活动提供项目资助等方式,创造更多机会承担目标导向的省级重大研发任务,努力培养700名青年科学家,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富于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新星,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四)聚焦“高精尖缺”需求,多措并举引进高端专家

  7.引进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抢抓海外人才回流历史性机遇,支持企业引用“高精尖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通过“高校聘用+企业使用+政府补贴”方式,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引进海外(省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科技经纪人及创新创业急需紧缺人才,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创办企业等活动,每年引进200名左右,鼓励一批行业骨干企业,通过引进装备制造、光子通信、集成电路等领域高端人才,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8.柔性引进高端外国专家。拓宽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来华开展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渠道,广泛汇聚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构建陕西省引才引智、人才培养、基地示范引领和引智成果转化新体系。采取柔性引进、项目引进、专项资助和国际人才交流等方式,引进高端外国专家1000人次,主动融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

  三、遴选条件及支持举措

  根据“攀登计划”各项任务特点,结合现有的工作基础,支持对象分别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发现和遴选,给予相应支持。

  (一)科技创新人才类

  1.潜在战略科学家

  基本条件:

  (1)具有深厚科学素养、长期奋战在科研第一线,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主持人)、陕西省“两链”融合重点专项技术总师、陕西实验室主任等。

  支持举措:

  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方式通过项目给予经费保障,支持其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用于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人才培养等工作,经费按照技术总师负责制管理。

  2.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支持举措:

  入选后3年内以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50—1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技术研发、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项目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3.科技创新团队

  基本条件:

  (1)在长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合作中形成的研究队伍,具有较强稳定性,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2)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我省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研发水平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3)团队带头人是团队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在本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团队组织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5-8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核心成员总人数的50%),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15人,成员专业结构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5)应依托现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建;

  (6)优先支持面向成果转化,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团队。

  支持举措:

  以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50—100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创新团队研发活动和团队建设,所在单位应不低于1:1给予专项资金配套。省科技厅下拨的资助经费和所在单位配套资金由创新团队集中使用。项目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二)产业科技人才类

  4.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基本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5)获得陕西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直接认定。以赛代评方式获得人才认定的,经费不重复支持。

  支持举措:

  以省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等形式支持创办领办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研发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等。项目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5.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基本条件:

  (1)科学家应为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人员。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结题情况良好;

  (2)工程师一般指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水平人员。一般应主持企业科研项目或技术攻关1项以上,有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

  (3)队伍核心成员原则不少于6人(其中工程师人数占比超过50%),成员专业结构(或从事相关研究与工作)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4)队伍核心成员60%以上未在我省现有科技创新团队(验收通过的除外)中同时担任核心成员;

  (5)队伍与项目申请单位有明确合作协议和详细任务规划,任务指标合理,技术创新在本产业中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我省领先水平,可为成果转化、企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6)项目申报单位以工程师所在企业或为企业服务的项目公司为主,应能为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撑。

  支持举措:

  以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项目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三)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类

  6.青年科技新星

  基本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支持举措:

  以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其所在单位原则上应给予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评审。在支持期内,青年科技新星本人主持的科技项目未结题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受所在单位申报项目数的限制。项目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四)人才引进类

  7.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基本条件:

  (1)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需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成功实践。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2)引进的科技经纪人,需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一般应具有在国内外知名孵化机构或创投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引进的创新创业急需紧缺人才,需在所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持有可落地转化的科技成果;

  (4)承担我省“揭榜挂帅”课题,并作为创新主体,到我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才;

  (5)上述引进人才近一年内未与省内有关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在陕境内创办企业,且引进后在陕工作至少3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支持举措:

  采取“用人单位保障薪酬+项目配套补贴”方式引用。按照单位保障和项目补贴1:1比例,财政经费以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每人每年最高50万元资助。项目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

  8.外国专家服务计划项目(单独另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才与项目、基地的有机结合

  突出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加强人才与基地的结合,促进“攀登计划”的支持对象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改革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简化立项程序,对“攀登计划”入选对象中已承担科研项目的,完成项目任务后优先给予滚动持续支持;未承担科研项目的,可自主提出研究项目,符合省科技计划要求的,按程序给予优先立项。鼓励依托单位发挥人才培育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建设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基地。

  (二)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经费管理

  统筹全省科技计划、人才计划等相关经费,调整投入结构,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攀登计划”入选对象的支持力度,资助经费实行“包干制”、后补助等方式管理,“攀登计划”入选对象所在单位要集成各方资源,加大配套资金和科研条件支持力度,加强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对国家和我省关于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宣传和普及,提高计划入选者所在单位和部门对人才工作的认识,促进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建立与政府协调的人才培育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在推进计划实施过程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强对优秀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避免在宣传中炒作人才称号和学术头衔,为加强“攀登计划”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分工

  “攀登计划”是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科技人才项目计划,其中各类人才专项可结合实际管理需要研究制定具体遴选标准和申报评审办法,组织开展申报评审,研究提出遴选建议名单。用人单位负责入选人才的具体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

  (二)申报程序

  “攀登计划”依托“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申报评审。每年6月至10月集中进行,按发布通知、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专项主管部门复核评审、报批审定、公告发文等程序开展。

  其中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两类项目申报常年受理、快速办理、集中评审,对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试行“一事一议”。

  (三)申报规则

  “攀登计划”着力打通从青年科技新星,到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潜在战略科学家的人才发展梯队,为科技人才的成长提供清晰明确的人才发展路径,形成人才团队培养的梯队效应。

  1.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2.绿色申报通道。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设立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代评”优先推荐通道;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优先支持“揭榜挂帅”团队引用的高层次人才。

  3.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某个人才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同层次其它人才计划,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再申报同层次其他人才计划,避免重复支持。

  (四)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充分发挥陕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的智库作用,完善人才评价方法,进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形成专家评价、同行评价、用人单位评价有机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确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突出标志性成果评价,扭转论文至上倾向,注重人才能力和实质贡献评估,对基础研究类人才,要以解决定向和原创性问题为评价导向,重视重大科学发现、开辟新领域新方向方面的贡献;对应用开发类人才,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产生经济影响和增加人民福祉为评价导向,重视重大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方面的贡献。

  (五)强化人才计划跟踪考察

  建立计划实施情况的第三方年度和中期监测评估机制,跟踪分析、研究解决人才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新时代人才工作特点,完善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制度,追踪入选者发展成长路径,建立健全人才成长“图谱”。入选者在支持期内有违法违规、学术不端或违约“跳槽”等行为的,取消人才项目及其支持。

  (六)改进人才工作绩效评估机制

  树立正确的人才工作政绩观,从人才总量、人才比例、人才投入产出、人才环境营造、人才利用和保护等多维度对人才服务工作、人才激励措施、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进行绩效评估,构建人才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系统测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