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各有关部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2022年8月18 日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推动我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产业链提升为导向,坚持系统思维和统筹协同,健全培育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和精准服务,加快培育发展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以下简称领航企业)为代表的优质企业,发挥优质企业领头雁、排头兵作用,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打造优良产业生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聚焦重点产业链,筛选一批有能力、有志向引领产业链发展的优秀企业开展培育提升,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引导“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国内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引导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领航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省培育省级以上(含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单项冠军企业和纳入国家培育库的领航企业100家,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1.实施专精特新培育工程。按照“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着力构建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成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生产管理精细、工艺技术独特、创新能力强、增长速度快、产品质量优、发展潜力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2.实施单项冠军培育工程。以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深耕主业,加强创新,培育品牌,提升品质,着力培育一批专注细分产品市场、长期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产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和较高的市场份额、抗风险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项冠军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以单项冠军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优化产能布局,加快并购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着力培育一批长期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综合实力较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产业链领航型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陕西证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优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推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优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新产品开发。支持优质企业牵头或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优质企业、省内高校、研发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产业链空白、薄弱环节,组织实施产业链固基强基工程,鼓励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攻关,集中力量攻克产业“卡脖子”难题。支持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大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路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创新成果规模化产业化。鼓励优质企业积极参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平台资源和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形成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7.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充分发挥优质企业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的中坚作用,组织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做强长板优势,补齐短板弱项,打造新兴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鼓励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围绕主业和产业链上下游通过并购重组、资本运作、招商补链、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产业资源,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陕西证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载体,支持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发挥产业链龙头作用,对上下游企业开放资源,在技术攻关、产品配套、品牌渠道、数字转型、资金融通等方面,带动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与优质企业的协同创新、配套合作,持续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促进形成具有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现代产业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重点产业链集群化发展。支持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联合上下游企业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汽车、现代化工、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等。推动优质企业中的省属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领域集中,加快在制造业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10.推动智能制造发展。依托优质企业加快研发推广一批高水平智能制造装备,培育创建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强、综合效益显著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行动和省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示范样板项目。支持优质企业参与百万工业APP培育行动,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拓展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促进数字化赋能,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促进融合创新发展。支持优质企业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主导制定国内国际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中高端供给能力。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提升工业设计能力,培育创建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模式和工业设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优质企业应用绿色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开展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树立资源节约标杆。支持参与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五)增强培育工作的支撑保障能力
13.加强管理创新和文化建设。实施企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鼓励推动组织管理变革,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资源集约管理和配置、做好风险防控,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力度,增强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能力。引导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员工凝聚力、创造力和社会认同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开放合作水平。鼓励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积极开展跨国并购,全球布局研发设计中心、贸易机构、分销中心,优化生产网络和供应链体系,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资源。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支持优质企业境外投资,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充分利用西安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平台作用,以完善优化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为目标,加快引进重大产业转移项目,推动相关产业深入融入国际产业链分工,实现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高端人才支撑。推动各类人才计划向优质企业倾斜,落实各类人才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政策,招引一批高端人才,校企联合培养一批技术型人才,为培育发展优质企业提供人才支撑。鼓励企业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吸引高层次专家团队和高素质技能人才。持续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和职业经理人培育行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对优质企业的精准服务
16.健全优质企业动态培育库。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链,按照“挖掘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分类建立覆盖各层次、各培育阶段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培育库,每年筛选确定入库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开展分类指导、核查评价、动态跟踪,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优质企业必须从培育库企业认定产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17.建立“企业直通车”制度。将优质企业列为省市县(区)三级入企联系重点对象,建立“企业直通车”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诉求,指导用好惠企政策,协调解决土地、用工、用能等问题。重点将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纳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范围,通过领导包抓、“一企一策”等方式,促进政策直达、解难帮困和精准指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18.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工信、科技、财政、商务、国资、证监等相关部门协同的优质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具体由省工信厅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培育提升工作。各部门要按照明确的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确保完成全省推进优质企业培育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大政策支持。统筹用好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优先对优质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动企业融资能力提升和上市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投联动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各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陕西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开展总结示范。加强相关政策宣贯解读,加大对优质企业及优秀企业家宣传报道,提升企业影响力。加强对“专新特精”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的跟踪管理,认真总结企业在培育提升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选择一批典型经验,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培训班、经验交流会、企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示范推广,营造培育优质企业的良好氛围。各市(区)及省级相关部门,每年12月底前报送培育优质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