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社函〔2022〕124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我省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证书(以下简称学徒证书)试点工作。根据《关于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2022年4月-2023年3月,全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下同)。
二、实施内容
(一)统一使用学徒证书。每期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班结业后,企业和培训机构向培训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学徒证书。学徒证书应明确职业(工种)、培养期限、企业导师和培训机构指导教师等内容,建立形成学徒和导师(教师)电子档案。
(二)学徒证书实行信息化管理。在省培训实名制系统开发
“新型学徒制证书”管理模块,实现全省学徒证书发放、查询等功能。人社部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开发后,实现部、省数据联通,证书信息可在全国范围内查询。
(三)规范学徒证书颁发流程。颁发学徒证书的基本流程是,企业完成学徒制培训后向所在地市级人社部门申请办证;市级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省人社厅备案赋码;市级人社部门或企业制发证书。具体流程和编码规则见附件1、附件2。
证书由各市人社部门通过系统统一彩色打印。
(四)发挥学徒证书作用。学徒证书应经企业和培训机构数字验印正式生效,人社部门应将学徒证书作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的重要凭证。鼓励引导企业和培训机构将学徒证书作为企业导师和培训机构指导教师工作经历证明及落实有关待遇凭证。
三、工作安排
(一)试点准备。2022年4月-5月,制定全省试点文件,组织开发证书管理模块。
(二)开展试点。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证书试点工作,组织发放学徒证书,及时解决试点发现问题。
(三)总结经验。2023年3月,各地梳理学徒证书申请、核准、发放、管理等情况,总结学徒证书申领培训补贴机制,学徒证书标识保护、使用和传播管理机制等,以及相关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报省人社厅。
四、工作要求
开展学徒证书试点的目的在于为全国统一实行学徒证书探索经验,是改进完善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创新举措,是人社部赋于我省的重要任务。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和经办人员,精心组织实施。要指导相关部门、企业、培训机构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精准指导帮助,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认真总结提炼经验,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为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提供有力支撑。
学徒证书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王亚斌 029-63915137
电子邮箱:373890436@qq.com
附件:1.证书发放流程
2.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证书编码规则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证书发放流程
一、申请办证。完成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后,企业向所在地市级人社部门提出学徒证书办证申请,并提交企业和培训机构电子印章。
二、审核证书。市级人社部门收到企业提出的办证申请后,依据规定审核培训合格人员。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并向省人社厅提出“学徒培训单位序列码”赋码申请;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退回申请企业,可补充完善后再次申报。
三、备案赋码。省人社部门对办证申请予以备案,根据企业性质按规则赋码,并反馈各市人社部门。
四、制发证书。市级人社部门将审核结果和赋码情况反馈至企业和培训机构,企业和培训机构对审核合格人员分别予以数字验印,按规定打印学徒证书,由申报企业发放给学员。学徒证书可由市级人社部门或申报企业打印,具体由市级人社部门确定。
以上各项均依托省级培训实名制系统“新型学徒制证书”模块实施。
附件2
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证书编码规则
一、证书编码结构
证书编码构成见表1。编码由2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长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相同),主要包括7个部分:1.学徒培训证书代码;2.学徒培训单位所在地省级代码;3.学徒培训单位序列码;4.证书核发年份代码;5.学徒参加培训职业技能等级代码;6.学徒参加培训职业(工种)代码;7.证书序列码。其中,第1-3部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赋码,第4-7部分由学徒培训单位赋码。
表1 证书编码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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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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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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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 |
12-18 |
19 |
20 |
21 |
22 |
说明 |
X |
61 |
学徒培训单位序列码 |
证书核发年份代码 |
学徒参加培训职业技能等级代码 |
学徒参加培训职业(工种)代码 |
证书序列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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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社部门确定 |
学徒培训单位确定 |
二、代码及释义
(一)第1位:学徒培训证书代码
使用英文字母“X”,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Y”和“S”区分。
(二)第2-3位:学徒培训单位所在地省级代码
陕西省“61”。
(三)第4-8位:学徒培训单位序列码
由学徒培训单位所在地市级人社部门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赋码。第4位:企业为“1”,培训机构为“2”。第5-8位由省级人社部门按备案顺序编码。
(四)第9-10位:证书核发年份代码
证书核发年份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取公元纪年后两位。
(五)第11位:学徒参加培训职业技能等级代码
学徒参加培训职业技能等级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1-5表示:一级/高级技师 代码:“1”;
二级/技师 代码:“2”;
三级/高级工 代码:“3”;
四级/中级工 代码:“4”;
五级/初级工 代码:“5”。
(六)第12-18位:学徒参加培训职业(工种)代码
学徒参加培训职业(工种)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取有关职业(工种)代码。
(七)第19-22位:证书序列码
证书序列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学徒培训单位按年度分学徒参加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分培训职业(工种),分别从0-9999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