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04-2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2022年4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公布 自2022年4月8日起施行)

2022年3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决定:

废止2004年6月8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