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2022-03-15

    2021年,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按照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定期组织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2021年年底,西安遭遇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精心指导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涉疫执法力度,加强涉疫法治宣传,强化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因时因势调整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精准施策助企纾困解难,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三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全覆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流程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省各级各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达到661项,其中省级部门44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每半年开展一次“放管服”改革督查,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集成高效审批。四是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协调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督促整改33个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协调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信用约束和修复机制不断健全。2021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93.66万户,其中企业23.78万户;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95.48万户,同比增长12.1%,总量居全国第12位,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居全国第8。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把牢行政立法工作方向。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落实。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与省政协的立法协商,积极推进设区市行政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强化“开门立法”,不断倾听民声民意,确保立法工作符合人民意愿,反映时代要求。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扣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要领域立法,制定出台《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2部省政府规章,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陕西省传染病防治条例(草案)》等17部地方性法规草案,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对涉及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等内容的2867件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确定拟修订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拟废止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88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坚持依法决策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设区市报备的6部政府规章、8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省级部门报备的1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通报。按要求向司法部报送备案4部省政府规章,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4部省政府规章、11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举办第六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聘任仪式,聘任15名法律顾问。2021年,省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涉及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31件,审核办理涉法事务142件,为省政府决策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全省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通过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参加听证会、提供法律意见书、参与诉讼等多种方式,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立法项目讨论、拟签署的重大协议及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处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行政执法调研,加强省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促进执法资源合理配置。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工作,进一步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安排部署全省第二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对全省83个单位开展评估,纵深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实施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秦岭联合执法检查,巩固提升“五乱”整治成果,秦岭视频综合监管系统上线运行,高标准完成秦岭区域勘界立标工作,438座小水电整治全部完成。持续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干流105个问题排污口完成整治,渭河入黄断面水质连续两年为优。深入开展陕南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安全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食药环、盗抢骗以及经济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网剑”、长江禁捕、打击侵权假冒、打传规直、粮食购销等专项执法强力推进,查办各类案件25319件,让陕西更平安,让社会更和谐,让群众更满意。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广泛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省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扎实整改中央巡视和审计、统计、环保、土地督察检查以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常态化做好“经济体检”,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26件、政协提案992件,省级“三公”经费预算下降14.3%。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精准督查,强化效能,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督查,推动落地见效。全年督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批示120件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要求上报。围绕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对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等开展督查,配合国办暗访调研组在陕实地核查民生问题线索19条,推动立纠立改。围绕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安全稳定,梳理省政府系统281个风险项,跟踪督促全力防范处置。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省集中开工240个重点项目进行全覆盖实地督查,梳理存在问题,持续督促整改。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出台《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推广适用《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例汇编》,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细化规范各级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对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方位、精细化检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重要规划、重大项目招投标、稳增长促就业、社会保障、“双减”政策落实、疫情防控等热点信息,以信息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和群众。2021年通过“陕西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8828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422条,《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编印24期,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社会作用。四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推动《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等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并向社会公开。

六、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一是紧扣重点内容做好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自贸试验区发展、秦岭生态环境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工作更好地服务我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普法实效。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法润三秦大讲堂”法治宣讲报告会、网上宪法公开课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规模大、有声势、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使宪法法律宣讲覆盖全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反间谍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陕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组织全省6017个单位125868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依法执法、依法用权意识。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土地流转、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社会救助、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乡村振兴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治建设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全面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整合各级政府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功能,2021年省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38件,其中撤销4件,责令履行3件,确认违法30件,经调解终止16件;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16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59件。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渠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扩大专职人民调解员覆盖范围,探索建立“社区+物业+调解员”新模式,形成“人民调解+市域治理”新经验,全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三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约访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制度,完善利益表达、协调、保护机制,坚定不移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加大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力度,落实“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各项举措,信访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重复信访治理、积案化解进度质量居全国前列。

八、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制定《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一局一中心一公司”数字政府运行格局初步形成。“秦务员”APP上线“掌上好办”事项892个、“掌上缴费”事项453个。完成全省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归并,实现“12345”一个号码服务。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制定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全省政务数据管理机制。开展政务服务能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着力破解系统对接难、业务协同难、事项标准化不高等突出问题,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制定《陕西省政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政务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政务电子印章、政务电子证照管理。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国办“11223”基本建设任务要求,于2021年年初通过验收竣工。推进非现场监管,通过风险预警模型识别下发风险预警信息1487条,核查处置592条,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打通与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信用中国(陕西)平台、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省“12345”政务热线系统的数据汇聚通道,累积汇聚数据1501万余条。

2021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法治建设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基层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不规范、选择性执法以及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尚未杜绝。三是“放管服”改革原创性不足,“双随机、一公开”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推进力度还不够,数字政府建设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四是公共法律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政府供给能力和资源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还需加大力度。

2022年,省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拓宽社会参与立法的渠道,不断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四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五是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抓好新修订的《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聚焦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从市场主体保护、政务服务提升、法治保障强化等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数字政府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全面提质增效。六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