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G312国道构峪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撤销G312国道构峪收费站的请示》(陕交字〔2022〕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自2022年2月1日起,终止商小二级公路收费,撤销构峪收费站。请及时向社会公告并接受监督。
二、商小二级公路终止收费后,构峪收费站的相关收费设施由陕西交通控股集团于15日内拆除,恢复路面,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畅通。
三、陕西交通控股集团将该段公路养管责任移交至商洛市交通运输局,由其落实养护管理责任。
四、构峪收费站工作人员由陕西交通控股集团负责依法妥善分流安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