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印发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1-30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为缓解我省就业总量压力,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委和省人社厅牵头制定《规划》。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88%以上,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235万、166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达到7%。到2035年,我省就业优先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就业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不断优化,高质量就业全面实现,就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均等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规划》提出了7个方面具体任务。一是扩总量,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增强就业吸纳能力,培育就业新动能,提高全省就业承载力,不断扩大就业容量。二是促创业,强化创业带动作用,持续优化创业环境,支持各类劳动者创新创业,全面升级创业服务,放大就业倍增效应。三是保重点,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多渠道就业。四是促匹配,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打造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供需匹配。五是提技能,构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六是强保障,推动实施公平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者社会保障,营造良好就业环境。七是防风险,建立就业风险监测研判机制,切实做好失业风险管控,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同时,《规划》设置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提升等17个专栏,确保规划有抓手、能落地。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发挥好综合协调部门作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就业工作的分类指导,全面落实《规划》各项措施任务,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重要支撑,推动全省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