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外商投资,规范外商投资管理,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委印发《陕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近年来,我国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调整投资管理额度、下放管理权限,特别是2020年起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是对我国外资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我委积极启动对我省2015年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一是系统梳理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项目管理政策衔接,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二是积极总结实践经验,既涵盖外资项目管理特殊规定,也借鉴内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三是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强调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相结合。
修订后《办法》共八章40条,包括总则、项目管理方式、项目核准、项目备案、项目变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办法》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严格对标《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近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二是进一步提高外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便利化程度,简化外资项目核准手续,明确所有备案的外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全面推行“在线平台”网上办理、监管和服务;三是完善外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外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单位未如实申报有关信息等情形,作出相关规定。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抓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和再投资,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和建设,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