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承担单位的公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5-10

  2022年4月14日,我委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征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承担单位的公告》,多家单位积极响应,来电进行相关咨询。我委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课题申报书进行了评审,确定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为第三方评估承担单位,现予公告。

  公告期为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6日。公告期结束后,请承担单位与我委联系,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赵西民   电话:029-63913497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