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9-0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中、省驻延及市属各享受稳岗返还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全面了解掌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基金规范使用,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223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抽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321号)精神,决定对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1.检查方式: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抽查以现场检查为主,通过听取汇报、查看企业相关凭证和账薄,向企业职工了解情况,接受职工举报等方式掌握相关情况。

  2.检查内容:企业是否按照申请项目使用资金,有无挪用稳岗返还资金问题,有无资金结余等(包括以前年度的稳岗返还资金)。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2021年9月8日至年9月20日。9月15日前,各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开展自查,认真填写并及时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延安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1)。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报送自查报告和《延安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抽查汇总表》(附件2),报送地点:延安市失业保险经办处(新区为民服务大厅F区),联系人:李旭 2162002;刘永艳 7092352。

  2.抽查阶段:2021年9月21日-2021年9月30日。市人社、财政、工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县(市、区)和市级经办机构及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抽查,形成检查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检查工作是落实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举措,各级人社、财政、工信部门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2.各企业要认真自查,如实填写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不得隐瞒事实,按期完成自查上报工作,积极配合抽查工作。

  3.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扎实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如实上报,及时整改,加强对企业未使用稳岗返还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管工作。

  附件1:延安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

  (企业填报)

  附件2:延安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抽查汇总表(经办机构填报)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财政局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延安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企业填报)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元
2020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申请使用情况 以前年度稳岗返还资金未使用金额
申请金额合计 使用金额合计 职工生活补助 缴纳社会保险费 转岗培训 技能提升培训
申请金额 使用金额 申请金额 使用金额 申请金额 使用金额 申请金额 使用金额
稳岗返还资金未使用或未按规定使用原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2:
延安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抽查汇总表(经办机构填报)
填报单位盖章: 县(市、区)人社局盖章: 单位:元
序号 单位名称 2020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申请使用情况 以前年度稳岗返还资金未使用金额
申请金额合计 使用金额合计 职工生活补助 缴纳社会保险费 转岗培训 技能提升培训
申请金额 使用金额 申请金额 使用金额 申请金额 使用金额 申请金额 使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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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