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05-12

陕农计财〔2026〕51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71号)下达我省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及具体支出方向资金明细,我厅研究起草了《陕西省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实施方案。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下达的各项任务支出方向预算资金额度执行,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使用资金,不得直接切块用于省级及以下地方性政策任务。各市(区)要压实地方投入责任,坚持投入与监管并重,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抓紧组织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结合业务具体要求和本地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选择生产经营稳定、示范带动强的实施主体,采取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 持续完善扶持政策和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投资加大投入;要做好各渠道资金来源、各项政策统筹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交叉重复。市级原则上应于收到省级实施方案30日内完成实施方案制定,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印发相关县(市、区),并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完成资金绩效相关分解、上传、填报等工作。

  二、强化绩效考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下达资金,并同步将资金对应的绩效指标通过实施任务、资金文件等方式对应分解下达项目县(市、区)。中央和省级将采取绩效监控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资金安排规范性、任务实施进度、资金执行进度及规范性、信息报送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等情况,并组织对重点任务、重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

  三、加强政策公开。市级要全面梳理编制政策“明白纸(本)”,及时向社会发布财政支农政策,并督促指导基层加强惠农政策信息公开;要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涉及“一卡通”发放的执行好有关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努力营造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归口管理责任,加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梳理排查各项资金分配使用中的问题和漏洞,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各级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资金执行定期调度机制,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加快资金兑付,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要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准确据实填报资金执行情况及有关明细,及时处理平台预警信息;要及时汇总项目县相关项目实施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按归口于2027年1月10日前将项目总结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张泽泽   029-87317113


  附件:陕西省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陕西省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


  本批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重点支持小麦“一喷三防”、扩种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支出方向。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将后续补充通知。

  一、小麦“一喷三防”

  (一)建设内容

  小麦“一喷三防”实施范围覆盖全省小麦种植区域,结合病虫害发生监测情况,关中以条锈病、赤霉病、白粉病、麦穗蚜、吸浆虫等为主,陕南以条锈病、赤霉病、麦穗蚜等为主,突出小麦生产重点县(区)和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及省级小麦病虫害防控核心区域,兼顾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能力统筹开展组织实施。

  (二)补助标准及对象

  补助对象为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项目区内承担喷施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具体补助标准由当地结合成本、作业等因素统筹确定。各地按照“谁实施、补助谁”的原则组织实施,鼓励市县因地制宜配套提高补助标准,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作用,进一步提高补助资金的针对性和防控覆盖率。

  (三)资金支持环节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农用蛋白)等物资购置,实施专业化应急防治、统防统治作业补助,省级小麦病虫害防控核心区域对比试验所需新型药剂购置、作业费补助等。小麦“一喷三防”原则上采取物化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作业补助的方式实施,其中物化补助由县级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统一招标采购防控物资后组织发放;政府购买服务作业补助原则采取统防统治模式,由县级按照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的实施任务量,经检查评估作业质量合格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作业主体。选择采取到人到户补助的,原则上一律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一喷三防”可采取先开展喷防作业、后落实补助资金的方式,提升补助资金使用的时效性,确保不误农时。

  业务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局牛建刚,电话029-87311838,邮箱:snzbzhk@163.com

  二、扩种油菜

  (一)建设内容

  着眼长期油菜扩种和产量提升,针对限制油菜生产、影响群众种植积极性的“卡脖子”环节,重点围绕油菜全程机械化技术的普及应用、高效实用机械拥有量增加和性能提升,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确保中央下达油菜生产任务。陕南重点围绕冬闲田开发利用,扩大油菜面积,解决播种时渍害问题。一是提高直播油菜整地播种质量保障高产,二是通过强化组织开展集中育苗,扩大移栽面积,保障面积。关中地区重点围绕在旱地通过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开展油菜与小麦、玉米轮作,发展套种,提升土地全年综合生产能力;在新建高标农田、新开垦农田种植油菜培肥地力,同时加强油菜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群众种植积极性,推动面积扩大。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实际完成扩种油菜任务的种植主体,优先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其扩大油菜种植关键环节的专业化服务,增加收入,提高购置相关机械的积极性。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150元,资金优先用于油菜生产机械(直播开沟机、高性能播种机、收获机械等)的购置、改制和作业补贴,集中育苗和应急集中育苗补贴,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点建设和技术推广过程中落实关键技术的物化补贴。

  (三)资金补助流程

  由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油菜种植规模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先进行实施计划备案,县级按照备案计划,结合其项目实施的佐证材料(耕地流转协议、代耕代种协议等),对新增及改制的机械设备、扩种的油菜面积等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审,提出核查验收意见。经县级核查验收的经营主体、完成面积及补助金额,分别在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或服务所在的行政村张榜公示,同步在县级农业农村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登记造册,将补助资金补贴到任务承担主体。选择采取到人到户补助的,原则上一律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业务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局 安艳,电话029-87321564,邮箱:sxsnytzzy@163.com

  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一)建设内容

  按照总量稳定、区域优化、主体带动原则,推广应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保障高质量完成中央下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实施主体,鼓励规模种植户承担任务。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每亩15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50元(省级财政资金计划另行下达)。资金主要用于符合技术方案要求规范带型的专用播种、植保、收获等机械设备的购置与改制、作业补贴,关键技术环节(带型、密度、施肥、除草、化控等)落实情况的补贴。复合种植需按照技术指标规范落实到位,落实不规范、没落实的主体不予不补,有关市要加强补贴实施过程中的组织与检查,确保机械配置和技术落实到位,避免任务分解后只落实面积、不落实技术的情况。

  (三)资金补助流程

  播种完成后,按照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要求,各地要建立带状复合种植主体信息档案和技术应用档案,由县级组织人员,通过实地核查、档案调阅、技术鉴定、综合评审等,提出验收意见,核定具体实施地块与面积,认定新增或改制的专用机械、评价规范化技术落实情况与应用面积,再核算补助明细。集中采购的良种等物化补贴,应按核准承担任务面积发放或统一组织实施。鼓励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机械作业。核定的复合种植面积在种植主体所在行政村张榜公示,同步在县级农业农村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测算形成补贴资金兑付情况汇总,报财政部门完成兑付。选择采取到人到户补助的,原则上一律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业务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局 安艳,电话029-87321564,邮箱:sxsnytz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