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信息系统应用工作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5-14

  近期,省厅与省税务局将印发《关于开展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信息系统应用的通知》。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关于推进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安排,决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在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及杨凌示范区开展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应用工作。

  为做好经办业务衔接,保障经办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此项工作时间节点预通知如下(具体以正式发文为准),请各级经办机构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在途业务处理: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须于2025年5月20 日18时前,全面完成存量在途业务的办结工作,确保新旧系统切换时业务无积压。

  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于2025年5月20日12时关闭上线地市工伤、失业保险征缴业务,各级税务机关须于5月20日12时前,全面完成存量在途业务的办结工作,确保与人社工伤、失业新系统切换时存量未办理业务无积压。

  2.特殊业务处理:2025年5月20日18时后线下登记的业务、老系统中无法办结且无法在新系统接续办理并已终止的业务,待新系统上线后,按照既定流程进行业务补办。

  3.系统停机与数据迁移:2025年5月23日12时起,现有人社部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及各市自建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正式停机,并同步启动历史数据迁移工作。在此期间,暂停所有线上线下业务在系统中办理。

  2025年5月28日8时至6月3日8时,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并启动数据治理工作。在此期间,暂停所有线上线下社保费征管业务。

  4.新系统启用安排:新系统将于2025年6月3日8 时正式上线运行。6月3日-4日,各级经办机构集中对停机期间线下登记业务开展先行试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启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及业务先行试办,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运行初期存在的问题;6月5日8时起,新系统正式对外全面受理、经办各类业务。

  注意事项:以上为省系统上线预通知,请各参保单位妥善安排时间,错峰办理,尽量在5月20日前办结5月份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业务,各用人单位5月份有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退休或死亡的,需在5月份缴费到账后及时办理减员手续,避免出现新系统上线后因延迟减员导致的多缴费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