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5-09

陕人社发〔2025〕11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要求,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

  (一)扩大市场化就业岗位。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深化“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提高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实施“人社干部”访企拓岗就业对接活动,重点围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贸企业提供就业服务,公开本地促进青年就业政策办理流程,大力推行“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服务方式。

  (二)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建立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依托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动态发布本地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城乡社区就业岗位。统筹用好本地事业单位编制存量,重点面向教育类、医疗卫生类等基层事业单位挖掘岗位,并向高校毕业生倾斜。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公务员招录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招聘原则上8月底前完成,确保多招早招,同时加大招募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力度。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省市国有企业吸纳就业不低于去年,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支持青年自主创业。推进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发挥全省538个创业孵化载体作用,政府投资的孵化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孵化新入驻创业实体1000个,带动就业3000人。强化创业服务保障,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支持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中心,促进创新创业项目孵化落地。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遴选有资金需求、带动就业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组织“政企银担”交流活动。

  二、全力支持提升就业能力

  (四)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计划。聚焦陕西省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鼓励在高校开设“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支持高校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的相关学科专业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优化知识和技能结构,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习证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开展“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就业推荐”项目化培训模式,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五)有序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强化见习岗位开发,重点面向科技企业、链主企业,院校等事业单位募集管理类、技术类、科研类见习岗位,全年募集4万个以上。加强求职能力实训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重点突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组织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开展简历修改、形象礼仪等课程教学。强化见习规范管理,指导见习单位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带教制度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相关工作。强化见习跟踪帮扶,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做好见习后未留用人员后续就业帮扶。

  三、着力强化就业服务保障

  (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3-6月,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充分发挥职业指导师、就业创业领域专家,人力资源经理等专业力量作用,开展多元化交流指导,组织沙龙对话、求职讲堂、就业咨询等活动。借鉴西安市建设“人才驿站”经验做法,支持市(区)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推进实现高校就业服务驿站全覆盖。高校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发动其优先参加“宏志助航计划”。开展高校人社厅局长结对帮扶活动,会同教育部门选取就业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建立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机制。

  (七)开展“乐业陕西 ‘就’在三秦”系列招聘活动。持续举办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民营企业招聘月、国聘行动等专项活动,丰富行业企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鼓励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合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其参与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园区就业服务驿站等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组织大型招聘活动,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加强招聘信息审核,指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发布歧视性、虚假欺诈等非法信息及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信息审核,避免不合理招聘信息。

  (八)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对接,7月份完成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综合运用求职登记、走访摸排等方式,完善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明确专人结对帮扶,实施“一人一策”,针对性提供3-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及时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兜底安置。

  (九)建立失业青年常态化帮扶机制。做实“大数据+铁脚板”服务,用好“秦云就业”平台,全年开放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畅通本地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加强失业青年帮扶,通过开展1次政策宣传、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或培训,确保每年至少为帮扶对象提供一轮精准帮扶服务。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为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政策解读、就业指导、招聘信息等“一站式”服务。

  四、加力营造就业良好环境

  (十)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宣传引导。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乱象。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传销、借贷、“黑职介”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用好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发生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就业权益。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宣传,综合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制作发布本地区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提升政策服务知晓度。开展典型宣传,积极选树服务重大战略、扎根城乡基层、投身偏远地区等青年就业典型,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建设发展。

  各市、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要求。要加强协同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教育部门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促就业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各类就业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