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12-18

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陕西中医药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为做好我省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中申报推荐条件与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本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

  二、岐黄学者分临床型和科研型。各地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根据遴选条件和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推荐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人员填写《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推荐部门。

  (二)请各地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中医药临床能力或科研能力相关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10名推荐人选,并在全省范围内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的审核及推荐意见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三、各地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务必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推荐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程序、审核结果等)、《推荐表》和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1份报我局,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要严谨治学、讲求诚信,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请托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各推荐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强化推荐过程中的纪律要求,完善本地区(单位)推荐工作办法和流程,确保推荐结果公平公正。

  联 系 人:潘玥宏 029-89620511

  电子邮箱:panyh0917@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2号陕西省止园饭店

 

  附件:

  1.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表

  3.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