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交函〔2024〕1562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省交通工程造价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陕西交控集团、各PPP项目公司:
省厅现对《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陕交发〔2018〕113号)作如下修订:
一是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厅质监站)修订为: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站,简称省交通工程质监站。
二是将厅定额站修订为省交通工程造价中心。
《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