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第四批技术经理人的通知
陕科成函〔2024〕53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技术经理人建设,依据《陕西省技术经理人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省科技厅开展了第四批技术经理人申报认定工作,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及公示,现认定白红梅等437人为陕西省第四批技术经理人。
技术经理人应不断提升政策水平、技术认知能力、管理能力、投融资能力、法律素养等方面能力,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和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科技创新活动,更好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新质生产力。
有关单位可根据业务需求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位,聘用高水平技术经理人,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全流程赋能能力。同时,请认定通过人员登录陕西省技术经理人数字化平台(https://jsjlr.sstrc.com)完善个人资料,参与年度考核和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