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陕西省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
陕环通告〔2024〕4号
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厅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2023年度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其有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共4328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环境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为:A级819家,B级3137家,C级293家,D级79家(详见附件)。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