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等4部门关于征集2024年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的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4-10-16

陕知发〔2024〕62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和旅游局、数据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12月,陕西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省份,2024年5月,省知识产权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依据《管理办法》,2024年7月,“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平台”上线开展审核登记。登记工作开展以来,我省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申请登记,初步形成了强化权益保护、促进数据流通、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的改革成效。,促进数据深度赋能我省新型工业化、文旅产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助推我省加快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创新发展步伐,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决定共同开展2024年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当是陕西省内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于政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通的数字创新模式,涉及多个单位的,可结合实际联合申报。

  (二)申报内容

  申报案例应当是在对数据的采集、存储、加工、流通、使用等环节中,包含但不限于数据知识产权的挖掘、登记、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典型经验。申报案例应当重点围绕《“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进行申报。

  申报案例中所涉及数据集合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平台”提交登记申请并取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三)案例要求

  申报案例应当能够体现申报单位将数据知识产权纳入科研、经营等方面的整体战略和发展规划;体现通过强化数据知识产权权益保护,有效激励提升数据供给能力和水平;体现突出应用场景牵引,立足自身数据资源基础丰富数据知识产权运用方式,在加快数字化转型中推进数据应用创新;体现发挥数据乘数效应,有效促进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深度融合,加快数据驱动的研发创新和模式创新;体现切实保护数据安全、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有效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二、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和旅游局、数据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动员所属地区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并按照要求填写《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申报书》(见附件),对《申报书》填报内容审核后进行推荐。

  典型案例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

  三、评定程序

  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依据评审意见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共同审定后,确定2024年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

  四、宣传推广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确定典型案例的通知,并在部门官网、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同时将我省典型案例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崇尚创新、尊重数据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 郭老师 029-63916865

 

  附件:

  1.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典型案例申报书

  2.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