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民政部 2024-08-30

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

经调查,你会存在未按规定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你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将你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部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联系部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10-58124140

民政部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