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1年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实效力和整体合力,推进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陕西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突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同时结合省属企业实际,提出一些创新举措,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国资监管的各环节各方面,构建起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格局,进一步夯实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国资监管基础,努力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国资监管体制。

  《意见》包含总体要求、重点内容、监督方式、组织保障4个部分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国资国企监管的新要求,同时结合陕西省属企业实际,提出了一些创新举措。从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法治化监管、加强规划与投资监管、加强财务监管、规范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加强产权管理、加强国企改革全过程监督、强化考核与绩效评价、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等9个方面明确了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从统筹各类监督、着力发现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强化跟踪督办,强化成果运用、巩固监督成效等3个方面明确了监督管理的方式。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等3个方面明确了监督管理的组织保障。

  《意见》全面提出了新时代加强省属企业监管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中指导和推进省属企业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省国资委将以《意见》为抓手,制定贯彻配套文件,不断完善事前监管制度、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等制度,形成全面加强省属企业监管的“1+N”制度体系,履行好国资国企监管职责,为陕西高质量发展贡献国资国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