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考古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9月23日)
来源: 陕西日报
2年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古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陕西考古工作和科学研究水平,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考古工作是一项重要文化事业,是展示和构建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明瑰宝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实践创新必须建立在历史发展规律之上,必须行进在历史正确方向之上。要高度重视考古工作,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历史上先后有周、秦、汉、唐等14个王朝在陕西定都,考古工作实证了陕西文物至高性、丰富性、完整性的特点,体现了我省在中华文明发展历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做好考古工作,保护好、传承好珍贵文化遗产对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统筹规划发展,加强学科体系建设,培育壮大考古队伍。探索未知、揭示本源,培育一批考古重大课题、重要项目,构建弘扬与传承中华文化的标识体系。推进考古遗迹和遗物的研究阐释,全面清晰展现我国文明起源、发展以及对人类的重大贡献。开展考古成果展示、传播和利用,推动考古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创新理念,开展多学科、跨学科攻关,不断提升考古工作质量和科技水平,增强陕西考古学在国内、国际考古学界的影响力、话语权。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规划布局考古工作。重点围绕人类起源、农业起源、文明起源、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等课题作出总体安排,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古代文明理论研究,推进中国文化基因专题研究、“考古中国”重大项目,进一步回答好中华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基本图景、内在机制以及文明演进路径等重大问题。开展秦岭地区和黄河西岸古人类与旧石器遗址综合研究,推进以杨官寨、芦山峁、石峁等遗址为代表的“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以及“河套地区聚落与社会研究”、“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等“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开展以周原、秦雍城、秦咸阳城等遗址为代表的“周秦文明起源与发展综合研究”,以汉唐都城遗址及帝王陵墓为代表的“汉唐都邑与帝陵盛世文明研究”、“丝绸之路研究”,实证中华文明源脉,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和影响力的科研项目,构建弘扬与传承中华文化的标识体系。

(二)做好考古成果的挖掘阐释。加强考古研究阐释,全面清晰展现我国文明起源、发展以及对人类的重大贡献。加强考古工作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课题研究,积极开展考古成果展示、传播和利用,出版一批有影响力的考古研究成果,并推动科研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发挥考古以史育人、以史资政作用。

(三)提升考古工作质量和科研水平。开展现代科学技术在考古工作中的应用研究和科技攻关,推进针对土遗址稳定性评估、病害机理研究、文物保存环境的实时在线监测技术研发与推广。组织协调设立在我省的国家文物局砖石质文物保护基地、馆藏壁画保护修复与材料科学研究基地、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基地、陶制彩绘文物保护基地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科学研究力量,通过联合共建、多学科合作等方式,增加考古工作科技含量。

(四)建立健全考古工作保障机制。由省文物局统一组织、协调管理配合基本建设考古调查评估、勘探和发掘工作。重大建设项目考古工作由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全面落实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制度,制定出台《陕西省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陕西省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关心爱护考古工作者,逐步落实文物考古职工野外工作津贴。研究解决主动性考古项目经费的使用周期、基本建设工程考古经费性质和管理方式的政策措施保障。考古装备、设施、车辆等参照《考古装备及设施配备导则》执行。

(五)促进考古能力和学科建设。加强学科建设和成果转化,以部省合作共建“世界一流考古机构”为契机,以陕西考古博物馆为平台,进一步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考古机构建设,市、县级文物考古研究机构,视文物资源富集程度和实际需要适当加强相关力量,对文物大市、文物大县考古研究机构,由省委编办统筹调剂编制、重点保障。对考古学领域学科实力较强的地方院校,加强相关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考古研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支持北京大学、西北大学等国内高校考古力量参与陕西考古,重点扶持西北大学考古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促进考古学科发展。

(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做强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整合全省考古力量,深化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联合考古,切实服务国家大局。充分发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作用,通过举办丝绸之路国际会议、文物保护与考古国际论坛等方式,加强国际协作,推进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交流合作。加大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在考古发掘、文物展览、遗产规划、科技保护、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力度,提高在国际文化合作领域的话语权。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将文物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文物保护利用意识,重视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投入保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区域管理优势和积极性,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在保证考古工作经费的同时,将因考古工作产生的遗址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工程经费纳入预算。推进考古工作数字化和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考古工作条件,逐步完善文物标本库、考古工作站等基础设施。

(三)强化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形成推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合力。发展改革、宗教、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物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的协作配合,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有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