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和提升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推进美丽陕西建设。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开工作的函》有关要求,现将我厅牵头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总体进展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牵头整改问题共2个,截至2024年底,2项问题正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落实(第11项、第35项)。
二、序时推进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陕西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11项,“韩城市、渭南市、铜川市第一轮环保督察指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时限为2026年12月。目前,铜川、渭南已完成整改,韩城市正按照总序时进度推进整改。
(二)陕西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35项,“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时限为2026年12月。目前,4项整改措施已完成3项,剩余1项措施正按总序时进度推进。
详细整改进展情况见附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科学高效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整改,为谱写美丽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做出自然资源更大贡献。一是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硬的措施,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扎实做好全系统秦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各项工作。二是紧盯时限,持续推动整改。紧盯2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持续落实清单化管理和月调度,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确保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按时限“见底清零”。三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既下气力解决督察反馈的各项问题,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主动思考,从思想根源、制度机制等方面解决深层次矛盾,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