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演出市场主体奖补方案
来源: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3月前

  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演出市场在丰富民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文化创新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经调研发现,我省演出市场还面临着成本上升、观众需求和演出市场供给不断变化、优质演出项竞争激烈等挑战、演出项目和剧院演出面临经营困难的问题。为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不断提高演出质量和数量,吸引外地游客来陕观演,特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奖补目标

  鼓励演出单位提升演出运营管理水平,积极引进更多优质演出项目,增加演出市场供给,激发市场活力,带动文化消费,促进文旅产业发展。

  二、奖补对象

  在陕西省内依法注册运营、并具有演出经营资质及演出经营许可证的剧场或演出经纪机构。奖补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接受经营主体单独申报。申报主体无下述情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受到罚款及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正在歇业、破产申请、破产重整、破产清算。

  三、奖补范围

  奖补分为剧场类演出奖补、大型演唱会和大型音乐节奖补三大类。

  1.剧场类演出奖补:1000座(含)以上剧场,在2023年度举办演出75场次以上,累计观演人数3万人以上。500座(不含)以上-1000座剧场,在2023年度举办演出75场次以上,累计观演人数1.5万人以上。其他剧场,在2023年度发挥公益演出、实现良好社会效益的。

  2.大型演唱会奖补标准:2023年度单场演出,售票人数8000人以上的。

  3.大型音乐节:2023年度单场演出,售票人数8000人以上的。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大型演出项目引进,宣传推广演出项目,提高外地观众来陕观演数量。剧场可用于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观众的观演体验。

  四、奖补申请与评审

  1. 申请流程

  符合奖补条件的对象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提出申请,提交奖补申请表、营业性演出许可决定、票房结算单、完税证明、拟实施项目计划书、可行性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

  2. 审评程序

  ——合规性审核。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业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专家组评审。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文化领域专家、行业代表、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等组成。根据申报项目规模、市场影响力、售票规模、吸引观众数量和活动配合度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项目奖补金额比例和项目结项要求。

  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

  五、管理与监督

  1.及时公示获得奖补的对象名单及奖补金额,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资金使用的跟踪和评估机制,省文化和旅游厅定期对受补助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3.对虚假申报、以小报大、重复申报等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追回已发放的奖补资金。

  4.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审机构对已完成项目的申请单位提交的审核材料及佐证台账进行审核,核验通过后出具结项意见书,按照结项意见书核定奖补金额并拨付相应款项。

  六、方案实施、监督与评估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完善。

  以上方案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11日。凡对该方案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29-85261969

  邮箱:84325286@qq.com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