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惠企政策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主管部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状态
已结束
申报开始时间
2023-7-3
申报截止时间
2023-7-17
申报对象

  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实施推广效果较好,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撑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开展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奖励额度
受理时间
2023-7-3
企业办事流程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团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65号)精神,现就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实施推广效果较好,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撑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开展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二、申报程序

  (一)社会团体按照项目申报书填写申报资料,报送所属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出具推荐意见,报送省工信厅。

  三、申报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三)团体标准发布文件(复印件);

  (四)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

  (五)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见附件2);

  (六)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两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效果推广,按申报优先级排序。

  (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以及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于7月17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029-63915556

  电子邮箱:39059419@qq.com


附件:

  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2.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doc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3日

申报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三)团体标准发布文件(复印件);

(四)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

(五)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见附件2);

(六)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029-6391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