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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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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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申报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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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3
-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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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31
-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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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各类专业和民营表演艺术团体,教育、科技、国防工业、国资等系统具有演出资质的文艺团体均可申报。
- 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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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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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3
- 企业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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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戏曲研究院、陕西演艺集团,各有关艺术单位,相关艺术院校:
陕西省艺术节由省政府主办,是我省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艺术盛会,每三年举办一届。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以下简称“省十艺节”)定于2023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在铜川市举办。为做好“省十艺节”剧(节)目参评参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专业和民营表演艺术团体,教育、科技、国防工业、国资等系统具有演出资质的文艺团体均可申报。
二、剧目要求
须为2021年至2023年期间创作生产、整理改编、移植或经过重大修改提高的大型剧(节)目,种类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歌舞剧、儿童剧、音乐剧、音乐会、杂技剧、木偶剧、皮影剧、旅游演艺剧目。
三、推荐名额
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剧(节)目推荐,数量不超过6台;省戏曲研究院、陕西演艺集团负责本单位剧(节)目推荐,各团限报1台;省级其他表演艺术团体、省级艺术院校可直接申报,每团限报1台。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参评参演剧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关。
四、申报材料
如实填写《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推荐表》和《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申报表》(见附件),另附剧(节)目视频一套。以上材料请于5月31日前邮寄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推荐表和申报表的电子版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剧目遴选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剧(节)目进行初选,拟定30台剧(节)目参加“省十艺节”文华奖评选,20台剧(节)目参加“省十艺节”展演。初选结果报“省十艺节”组委会审定后,6月底之前通知各市、各单位。展演剧(节)目在艺术节期间根据组委会统一安排进行演出和宣传,不参与“省十艺节”文华奖评选。
请各地及相关单位提前安排,做好“省十艺节”参评参演剧(节)目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马睿 156 6798 3820
地址:西安市西一路197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北区)艺术处
邮箱:Whtyshch@163.com
附件: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23日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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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推荐表》和《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申报表》(见附件),另附剧(节)目视频一套。以上材料请于5月31日前邮寄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推荐表和申报表的电子版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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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6798 3820